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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票代理人審批重新開放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3日 09:25 新京報

  目前暫由民航總局審批

  本報訊(記者 曹陽)記者昨天從有關渠道獲悉,民航總局已經重新開放對民航機票代理人的審批。此前民航總局根據2004年5月份《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文件要求,從去年5月19日暫停受理和審批新的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

  記者同日從民航總局的網站上看到,民航總局已經公布了受理和審批機票代理人的相關手續和經辦人,并且繼續由民航總局及地區管理局按照1993年頒布實施的《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管理規定》進行日常審批工作。

  北京

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人協會秘書長張寶業向記者表示,現行民航總局公布的只是一個暫行流程。“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行業審批應該由行業協會進行,但目前相關行業文件還在由民航總局制定審批中,因此目前代理人的受理審批都還要由民航總局進行”,張寶業表示,預計到4月相關行業文件將會最終出臺,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將會接替民航總局進行代理人的審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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