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非執行董事被判罰款 下一步將判決陳久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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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2日 19:27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3月2日電 (記者 林紅梅) 記者從中航油集團公司了解到,新加坡地區法庭3月2日對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3名非執行董事做出罰款決定。 2月21日,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前財務部主任林中山被新加坡地區法庭判處2年監禁。法官在新加坡地區法庭上說,去年12月被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解雇的林中山有預謀地欺騙德意志銀行,發布虛假信息。
3月2日,新加坡公司莢長斌、顧炎飛和李永吉3名非執行董事,也因在救助新加坡公司的過程中,沒有及時向新交所報告有關情況等問題,被新加坡地區法庭分別處以罰款。 新加坡著名高級律師邱甲立說,3名非執行董事一直認可遵守法規的重要性,為了救助新加坡公司在無意中犯了錯誤。3位非執行董事為拯救與重組新加坡公司做出了貢獻,這些負責的行動和努力可視作他們對處理新加坡危機時缺點的補救措施。 新加坡公司前總裁陳久霖的判決將在下一步進行。 2004年11月29日,新加坡公司因從事石油衍生品交易發生虧損,向外發布公告申請停牌重組。事件涉及近16000名股民,100多家債權人,是新加坡當地歷年來債務金額巨大、債權人眾多而復雜的一次重組,也是中國首例海外上市中資企業進行重組。中航油集團公司本著對股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經過艱苦努力,2005年6月8日,債權人表決通過了新加坡公司債務重組方案。2005年12月5日,集團公司成功引入了英國BP公司和新加坡淡馬錫集團作為新加坡公司的戰略投資者,2006年2月8日,新加坡公司對外發表公告,公布了重組后的新董事會人員名單。3月3日,新加坡公司將召開特別股東大會,莢長斌將主持會議,為重組劃上圓滿的句號。(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