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中在接受采訪時不斷提醒消費者,在消費的時候,不明白的要多質疑,不懂的要多推敲,比如,涉及計費收費項目的,金額日期要特別注意,消費者有合法的個人權益,不應受到損害。
再者,多認知法律法規,參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在簽定相關合同時,應多了解細節,多留個心眼,多請教專家、律師的建議,做到心中有數。
針對目前消費者投訴的質量問題,如:手機質量問題,有時候是人為造成的,有時是受潮等例子出現質量問題,有關部門由于在檢測難、鑒定難、舉證難的情況下很難給消費者一個合理的公道。所以消費者不應貪圖一時的便宜,而應選擇正規,有信譽的企業、經營者購買商品,使其保證商品的質量,且必須出據發票。
理性看待促銷活動
與往年相比,2005年我市商家的促銷活動一浪高過一浪,且名目繁多,在很大程度上激發了市民的購物熱情。在此,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返券”、“清倉甩賣”、“兌獎”等花樣繁多的促銷活動面前要保持理智。商家從來不做賠本的買賣,因而消費者購物前不要被一些夸大、虛假不實的廣告所迷惑,要擦亮眼睛看清參與細則,避免掉進消費陷阱或被迫消費,以致上當受騙。
曾志中還表示,在食品領域的質量問題,同比2004年,2005年是有所下降的,這與有關管理部門的市場監督分不開。再者,網絡、紙媒以及廣告等的宣傳,使消費者有了一定的自我保護意識;企業自律也相對增強。
但為何還是有食品的質量問題存在呢?省消委會為市民安全選擇食品提出了幾點建議:一是看食品包裝上的標識是否齊全。食品外包裝上必須標明商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廠名、廠址、電話、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標號等內容;二是選擇適合自己的食品,不要盲目隨從廣告。要學會利用各種直觀方法辨別食品質量,同時,注意掌握各類食品質量方面的相關知識;三是盡量選擇有品牌、有信譽、取得相關認證的食品企業的產品。慎重購買接近保質期的食品,購買食品時要索要發票或憑證,并妥善保管,如出現問題可作為投訴的重要依據;另外,還要特別明確的是,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為目的的食品,消費者購買時應注意外包裝和說明書所標注的保健功能,是否與廣告宣傳的功能一致,是否夸大了功效。
勇于拒絕“霸王條款”
曾志中提醒,企業應避免惡性競爭,消費者應勇于拒絕“霸王條款”。經營者無論以多低的價格出售商品,都不能推脫對售出商品的三包責任。某些商家利用消費者不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打出“特價商品,概不退換”、“物品丟失,概不負責”等店堂告示或聲明,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環節上增加了不公平交易條件或不合理的規定。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消費者遇到商家出示的不平等規定時,要理直氣壯地拒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要注意,如果店家聲明是因為質量問題而折價銷售的,就是一般所說的“處理品”,那消費者就沒有權利因質量問題要求退換。
(紫/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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