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代替暫住證代替了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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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1日 23:22 中國經濟時報 | |||||||||
■惠銘生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鳳山率團來我市考察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2月28日上午,市公安局等部門與考察團成員座談時透露,深圳將出臺“居住證”制度,以居住證代替暫住證。(《深圳特區報》3月1日報道)
深圳將出臺“居住證”制度,以居住證代替暫住證。我想質疑的是:居住證代替暫住證有何新意?將代替什么? 假如說,居住證與暫住證有本質上的不同,那么,居住證有什么不同?所謂暫住證制度,就是根據公安部制定的《暫住證申領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對外來人口的登記制度,其主要功能是加強人口治安管理。但是,暫住證雖然有別于治安部門對外來人口的管理與控制,表面上看,暫住證和戶口的功能其實僅僅是個人身份登記,但在具體操作中,凸現諸多弊端,譬如有些執行部門把暫住證的辦理作為掙錢的手段,手握居住證的外來人口,屬于“二等公民”,不能與市民享有同等的市民待遇等等。暫住證與戶口的差別,其實質還是市民與外來人口身份上的差別,是權利上的差別,這種差別是政策造成的,是一條無法逾越的鴻溝。所以,近幾年,人們對居住證爭議頗大,自從2003年7月22日起,沈陽市取消《暫住證》后,全國都在“積極”籌劃取消暫住證。那么,現在深圳將以居住證代替暫住證,雖然一字之差,是否有別于暫住證呢?如辦證時實行零收費管理辦法,手持居住證將與居民戶口享有同等的身份、權利待遇等。事實果真如此嗎?筆者深為懷疑。 倘若說,居住證與暫住證沒有本質上的差別,那居住證還是暫住證,雖然改了個名字,但“換槍不換藥”,作為一級政府部門,有必要繞那么大的彎子糊弄天下百姓嗎? 多年來,我國對戶口的改革總像個裹腳小女人躑躅不前,雖然時聞有些地方要加快戶口改革的新聞,但往往是“雷聲大、雨點小”,改的只是一些皮毛,而城鄉戶口實質上的差別總是巋然不動。譬如,有的地方說取消了城鄉戶口管理辦法,實現城鄉戶口一體化了,實質呢?農村人還是農村人,哪怕你在城市工作了5年、乃至10年,哪怕有多么穩定的工作,你也擺脫不了“外來戶”的身份!城市人還是城市人,工作的會享有養老、醫療保險等保障待遇,無業、下崗的、生活困難的將享有低保等待遇。而戶口不是城市的,市民該享有的待遇與權利,恐怕無緣! 所以說,今天無論是實行暫住證制度還是實行居住證制度,證的名稱無論怎么更換,字里行間的核心就是一個“管”字,透出的是一種濃厚的對外來人口的歧視氣息,卻找不到外來人口應該享有的權利以及充分的尊重。 一張輕飄飄的暫住證或居住證說明不了什么,但背后隱喻的差別才是問題的實質。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憲法以最高權威的形式確認了公民的普遍平等權,但居住地的不同,造成人與人的差別與不平等,顯然不符合憲法的要旨。 我想,老百姓關心的不是“證”的名稱變換,而是關心,證變,是否意味能取消戶籍藩籬?是否能破除了區域的限制,真正體現了國民價值、利益的平等化?是否能縮小城鄉差別、工農差別,消除農村貧困人口,以加快城市化、現代化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