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大案:中航油財務丑聞第一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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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1日 10:54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陳久霖助手認罪入獄2年 新加坡法庭21日宣判了中航油前財務總監(jiān)林中山的具體罪行。這位中國航油(新加坡)公司的前財務主管,被判入獄兩年,并處以15萬新元罰款,罪名是其對一年前該公司幾近倒閉負有一定責任。
林中山當庭認罪量刑不重 由于中航油財務丑聞是自1995年巴林銀行前交易員尼克·利森損失14億美元以來最為嚴重的一次,所以此前業(yè)內普遍認為,此次判決的嚴厲程度將顯示新加坡的司法部門對這樁財務丑聞的重視程度。 在本月17日新加坡法庭對林中山的初審中,法庭指控,由于沒有及時披露信息,林中山觸犯了新加坡有關的證券與期貨法。 此外,法庭還指控林中山與陳久霖串謀欺騙德意志銀行。 對于這兩項指控,林中山17日當庭認罪,并表示愿意接受監(jiān)禁的刑罰。根據新加坡法律,當時業(yè)內人士預測,林中山的這兩項罪名都能被處以最高7年的監(jiān)禁,并會被處以罰款。 但從昨天新加坡法庭對林中山的宣判結果可以看出,林中山接受的制裁并不是很嚴重。 中航油態(tài)度低調回避采訪 昨天,中航油新聞發(fā)言人云大衛(wèi)接受了記者的詢問。對于中航油的第一起宣判,這位新聞發(fā)言人顯然不愿意發(fā)表太多的看法,直接推給了林中山的辯護律師。 與中航油的態(tài)度相似,其母公司中航油集團的新聞發(fā)言人邊暉,對于這起判決也很回避。他直接告訴記者,“沒有什么東西可以發(fā)表”,具體的庭審過程也不清楚。 記者試圖聯系到林中山辯護律師黃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但是幾經輾轉之后,這位黃律師沒有接受記者的采訪要求。 陳久霖的法律費用自己支付 新加坡法庭對林中山的宣判,是中航油事件中首個受審定罪的中航油高管。 在中航油事件中,焦點人物仍然是曾經被譽為“打工皇帝”的前中航油總裁陳久霖。 對于陳久霖的具體判決時間,云大衛(wèi)強調,昨天只是對林中山的宣判,目前還沒有確定陳久霖受審的具體日期。 但根據此前的時間表,陳久霖預計將于3月份在新加坡受審,中航油將不會為已經停職的陳久霖支付法律費用。(高和平) (Robby/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