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2月27日電(記者劉世昕)國家環保總局環境監察局局長陸新元今天稱,2月19日發生在牡丹江的水櫛霉污染事件的主要肇事者是黑龍江省海林雪原酒業公司等企業。
國家環保總局和監察部今天確定,把與牡丹江的水櫛霉污染事件相關的黑龍江省海林雪原酒業公司、黑龍江海林雪源啤酒有限公司和海林市食品公司等企業列入今年第一批兩部門聯合督辦的案件。
陸新元通報說,海林雪原酒業公司在未依法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擴建酒精生產項目,沒有配套治污設施。酒精生產過程中高濃度污水直排海浪河(牡丹江的一條支流)。海林市環保局于2005年12月提請海林市政府責令該公司停產,但市政府未下達停產決定,導致海林雪原酒業公司長期違法排污。該企業和當地的海林雪源啤酒有限公司、海林市食品公司等企業污水超標排放最終釀成牡丹江水櫛霉污染事件。
國家環保總局和監察部要求海林雪原酒業公司等3家企業必須依法實施停產,經省市環境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立即對基層政府出臺的投資優惠政策進行清理,發現限制執法的錯誤做法立即糾正,并追究責任。兩部門今年第一批掛牌督辦的案件還有:山西省忻州市所轄區縣出臺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的“土政策、土規定”問題;貴州、湖南、重慶三省(市)交界地區的錳污染問題;甘肅省榆中縣百美紙業環境污染問題。
2005年,國家環保總局聯合監察部對“晉陜蒙寧交界區域電石鐵合金焦化行業環境污染問題”等9起企業違法排污損壞公眾利益的案件及14家不能正常運轉的城市污水處理廠進行聯合督辦。督辦的9起企業違法排污的案件中有7起案件追究了責任人,被追究責任的27人中15人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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