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噸煤須拿三十元扶貧 山西鄉寧“逼富濟貧”引爭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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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7日 17:00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一邊是暴富之后的煤老板們的瘋狂消費,名車豪宅;一邊是環境惡化,礦工和村民的艱難度日。山西鄉寧縣出“奇招”:從煤老板的每噸煤的收益中拿出30元錢,在全縣開展“一礦一業一事”活動,為尋找接替產業進行試點。 縣里的紅頭文件要求:凡屬鄉寧縣開辦的煤礦生產企業,都必須在本縣境內創辦或聯辦一個促進農民增收途徑最便捷的非煤企業;興辦一項人民群眾最渴望的社會公益事業;
鄉寧縣四大班子這一做法,在臨汾市引起很大爭議。有學者認為這是一種大膽的探索和實踐。還有的理論界人士認為這也是工業反哺農業的一種好形式。也有個別煤老板對此很不理解,背后也有人罵此舉是“殺富濟貧”,利用政府職權搞攤派,甚至有些法律界的人士說,鄉寧做法缺乏法律依據等等。 有關專家表示:“煤老板致富有個人辛勤勞動和資本投入等原因,但最突出的是資源是國家的即全民的,但由于目前我國缺乏更完善的資源稅等,如對環境破壞、污染等均未征稅費,因而挖煤利潤特別高,煤老板應該補償社會和人民。” 鄉寧縣做法并非偶然,據臨汾市的一位副書記介紹說,其實在臨汾市的其它幾個縣也有類似做法。古縣從2003年就開始實施煤焦企業“綠化一座山、修好一條路、幫扶一個村”的“三個一工程”;蒲縣從2005年開始發動“百家企業辦實事”活動;浮山縣實施了“礦山稅費統征”等等。 除了臨汾市,對這些做法的爭議擴大了更大的范圍。人們關心的問題集中在:大批的煤炭老板在前兩年聚集了大筆資金,這對于山西來說無疑是一筆寶貴財富。如何引導這大批資金,提升山西的產業結構,同時也讓煤炭老板除了煤炭以外,還能通過其他途徑讓財富得以延續增長,這是山西各級政府和煤炭老板共同的課題。(中國經濟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