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物權法制訂不能倒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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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7日 00:50 中華工商時報 | |||||||||
“如果一部物權法體現不了科學精神,誰的意見都寫進去,那是什么物權法?倒退式的物權法,我不贊成!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評價物權法時說了一段話。 預定在今年兩會審議的物權法,因為一所著名大學的教授發表公開信,質疑該法草案違憲,不得不中止了立法進程。為此,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25日在人民大學召開了一場物權法與和諧社會建設的理論研討會。與會大多數學者認為,物權法立法進程不應受到干擾
江平的發言痛快淋漓。他不但直接點出了那位發表公開信的教授的名字,同時對現在立法程序中的一些問題表示擔憂。他認為,物權法的制訂受到了兩股相反力量的拉動,連帶著相關條文進行了修改。他指出,有的修改是進步的,有的則是倒退。他強烈建議,要制訂一部體現憲法精神、改革開放精神和科學精神的物權法。如果最終出臺的是雜燴式的、倒退式的物權法,他表示反對。這樣的法律還不如不制訂。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王衛國教授表示,發表公開信的教授有個說法違反法律邏輯。公開信提出的問題是:乞丐討飯棍和百萬富翁的豪宅能平等保護嗎?對此王衛國回答說,絕大多數人都或多或少擁有財產,即使是行乞,也有規則。乞丐向人討飯時,那也是尊重別人的所有權,“先生行行好,然后被乞討的人行使自己的處分權,把財產讓一部分給他。這也是一種秩序,沒有這種秩序乞丐也無法生存。至于說到百萬富翁,如果他的財產是非法所得,物權法不予保護。但如何識別他的財產是合法所得還是非法所得,這不是民法、物權法解決的問題。不要把一切問題都堆到物權法的頭上。 人民大學楊立新教授總結了六點共識:第一,物權法是維護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法律,在政治、經濟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第二,物權法是確認和鞏固改革開放勝利成果,推動改革開放深入發展的重要法律;第三,物權法是協調社會主義社會中的財產關系,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基本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第四,物權法是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創造財富,增強我國綜合國力的重要法律;第五,物權法是我國民法典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具有決定性的意義;第六,物權法草案是全國人民和法學家充分交流意見的結晶,凝結了幾代中國法學家的研究成果。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