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須行政業務主管部門,承接某些政府職能移交
本版撰稿記者田川 通訊員粵桐
廣東省委省政府最新作出了《關于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確定了對全省經濟類行業協會、商會進行民間化改革的方向。行業協會商會將無
須行政業務主管部門,同時準備承接某些政府職能的移交、委托和授權。此舉在全國屬先行一步。
按民間化改革的方向,《決定》要求,行業協會商會要進行無行政級別,無行政事業編制、無行政業務主管部門的“三無”改革。《決定》明確指出,行業協會、商會的機會、人事、資產、財務一律與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分開,其辦事機構一律不得與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工作機構合署辦公,現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在行業協會、商會兼職。這將使行業協會、商會實現“自愿發起、自選會長、自籌經費、自聘人員、自主會務”的“五自原則”,真正成為具有行業性、民間性和自主性特征的獨立社會團體法人。《決定》還提出了推動政府轉變職能,要將一些職能移交、委托和授權給行業協會、商會,比如:行規行約制定、行內企業資質認定及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執業資格評定、行檢行評等,以及行業調查,統計、規劃、培訓、考核等工作,行業重大的投資、改造、開發項目可行性的前期認證,以及對項目的責任監督,都可賦予或委托行業協會、商會完成,并建立相應的購買服務制度。
據悉,《決定》文件起草組由廣東省委統戰部牽頭,省委辦公廳、省委政研室、省人大內司法委、省發改委、省民間組織管理局等單位參加,歷時四個月,九易其稿,將于今日由省委省政府正式下發。整個文稿分為七部分、24條,約7000字。七個部分分別是:行業協會商會的思想認識問題、職能作用問題、體制創新問題、機制創新問題、優化環境問題、自身建設問題及組織領導問題。
(紫/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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