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故意以任何方式傳播艾滋病
中國國務院12日公布了溫家寶總理日前簽署的《艾滋病防治條例》,《條例》規定了各級政府防治艾滋病的責任,并明確了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權利和義務。
該條例分為“總則”、“宣傳教育”、“預防與控制”、“治療與救助”、“保障
措施”、“法律責任”、“附則”七章。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向農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鎮經濟困難的艾滋病病人免費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療藥品,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產婦免費提供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治療和咨詢。
條例規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感染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傳播艾滋病。
該條例2006年1月18日國務院第122次常務會議通過,并將于3月1日起實施。
醫療機構不得拒診艾滋病人和感染者
《艾滋病防治條例》規定:醫療機構應當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詢、診斷和治療服務。不得因就診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諉或者拒絕對其其他疾病進行治療。
條例還明確,對確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將其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告知本人;本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應當告知其監護人。
地方政府防艾不力將被嚴懲
《艾滋病防治條例》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組織、領導、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職責,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施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艾滋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白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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