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邱登科
從元月一日開始發端于“2006年全國重點煤炭產運需銜接會”(以下簡稱銜接會)的煤電爭端到目前進入收官階段。在國家發改委多次干預之下,煤炭企業將被迫按“有量無價”的原則將電煤運往各大電廠,各大電廠也將按此原則先收貨再補價。讓人感覺不像是市場上的交易,更像是兄弟不和的情形下,駁不過本來不再理家事的老父的老臉,勉強進行的自
家生意。
煤炭改革的市場化步伐在強勢企業的“倒逼”之下被迫“實質性”放緩。其深層次原因何在?市場化改革下一步將往哪里走?
本專題就此進行分析,希望引起社會各界更多的關注,尤其是關系到切身利益的中小企業更不應該置身事外,應該在用電方面爭取自己應得的權益。
最后通牒昭示改革倒退
在銜接會流產后半個月,也就是春節前夕,國家發改委、鐵道部、交通部等三大部委聯合向各發電、電網企業和煤炭企業發出內部明電—————《關于繼續做好部分電煤價格協商保障2006年煤炭電力生產供應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目前尚未簽訂合同的部分重點煤炭、電力企業,必須抓緊工作,在2月份之內完成全年電煤合同和運輸合同簽訂任務。對違反《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對因未簽訂電煤供貨合同或因價格未達成一致而導致煤炭供應中斷、影響電力生產供應等嚴重后果的,要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當事人責任。《通知》指出,2月份鐵道部門對有量無價的合同,只要有供貨,也要保證運輸。但3月份開始按協商確定的價格結算,并結清前兩月預結算的差額。《通知》表示,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在保證煤炭價格基本穩定的前提下,仍由煤、電企業雙方協商確定電煤價格,鑒于多年形成的電煤“重點合同”價格與“非重點合同”價格存在一定差距,適當提高“重點合同”電煤價格也有其合理性。供需雙方要充分協商、平穩推進,防止價格大漲大落,鼓勵簽訂長期、穩定的供貨合同。主管部門應盡快對2006年重點電煤的產供需銜接采取補救措施。
來自電力主管部門的聲音顯示,《通知》是政府深度干預市場的行為,等于宣告市場化改革退步。從《通知》中可以看出,電煤雙方與政府的博弈最終結果是,政府只能屈從于單靠企業之間的協商無法解決問題的鐵的事實。
有關人士甚至預測,所謂“仍由煤、電企業雙方協商確定電煤價格”只是一句挽回面子的空話,最后定價依然由國家發改委出面制定。
根本原因在于電價管制?
代表電力企業利益的有關電力主管部門始終沒有正面對此做出反應,但記者從多方了解到,電力企業之所以抗得住,原因正在于電力行業的普遍觀點是電價管制不能適應煤價放開。
電力企業最有代表性的聲音是粵電集團董事長潘力在銜接會流產后所做的表述。潘認為,煤電聯動機制是對保持煤、電價格合理和社會穩定的必要措施,現在電力企業普遍虧損,已經不能承受電煤價格再上漲了。以1噸煤發2000千瓦時電為標準計算,電煤價每上漲10元/噸,每千瓦時電則應上漲5厘錢,才能維持投產平衡。因此,電煤企業要求的漲幅不僅僅是發電企業難以承受,而是整個社會都難以承受。由于目前電價仍處在政府的高度管制下,使得電力企業在與煤炭企業談判時,處于不平等地位。
但更多的聲音似乎對電力行業不利。有分析人士認為,雖然我國一直在進行電力體制改革,但是改革并沒有突破。到目前為止,我國的電力行業還存在著嚴重的壟斷現象。在缺乏競爭的情況下,電力巨頭們沒有利潤最大化的動機,卻有“成本最大化”的動機。因此,稍有風吹草動,漲價即成為轉嫁成本、提升利潤的最便捷、最長效機制。由于電力行業至今仍實行由國家價格管理部門為其定價的計劃性的價格機制,所以電力企業不會想方設法地消化成本,而是積極地奔走尋求政策支持。
由此看來,煤電市場化改革屢屢受挫原因并不像潘力所講的這么單純。
發改委管電到幾時?
還未捅破的一層紙是電價目前依然歸口發改委主管。
記者從有關渠道了解到,大型電力企業之所以敢于冒斷煤停電的風險不簽任何合同,原因在于他們深知主管部門國家發改委要冒更大的風險,承擔更主要的責任,因為發改委目前依然是實質上的電力主管部門。
這一點從目前電力管理體制即可一覽無余。電價和電力投資這兩大主要職能目前依然由國家發改委把持,盡管《電力監管條例》去年已經出臺,明確這兩項職能的歸口,但具體執行上,大家依然按尚未修改的舊《電力法》進行,導致電力企業“有恃無恐”(某官員語),敢在改革的風口浪尖“倒逼”國家發改委。
用道德管制現實市場?
國家發改委在最后通牒中的措辭耐人尋味:“各地區和重點煤炭、電力企業要堅持按照建立反映市場供求狀況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的要求,正確理解和支持煤炭訂貨改革,推進在政府監控條件下放開電煤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價格,國有重點煤礦和電力企業必須顧全大局,履行社會責任,主動做好電煤合同簽訂工作,保證電煤的正常供應,保證電廠的正常運行。”
有分析人士指出,國家發改委提出讓企業自身摸索“價格形成機制”的要求顯得不合常理,這種價格形成機制本來應該由中立的專業機構來研究制定,但目前政府管一頭不管一頭的做法使這些機構無法按正常的市場規律來研究探索這種“價格形成機制”,無所適從。
更有觀察人士指出,最后通牒中“顧全大局,履行社會責任”的表述顯得蒼白無力,這是國家發改委用道德要求來管制現實市場。
由是觀之,煤電之爭今年還沒完,明年還將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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