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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行:國企紅利和改制收入應上繳財政部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9日 17:43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2月9日電(記者江國成)世界銀行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中國國有企業的利潤和改制收入屬于公共收入,應當向國家分紅。國有企業的紅利和改制收入應上繳財政部,有關紅利支出的決定應該納入統一預算,由全國人大批準。

  世行在《國有企業的分紅:原因、金額以及支付給誰?》的報告中說,從理論和國際最佳做法來看,不論什么機構擔任國有股東的代表,一般都要求將國有企業的紅利轉給財
政部門,用于公共支出。丹麥、芬蘭、法國、德國、新西蘭、挪威、韓國以及瑞典等國都是如此。

  由世行駐中國代表處高路易、高偉彥、張春霖執筆的這份報告指出,有充分的理由讓國有企業向國家分紅。公司的內部資金配置沒有受到像由金融部門所提供的資金那樣嚴格的審核,這可能導致資金配置的效率下降。此外,國家像其他股東一樣獲得資產的部分收益是理所應當的。

  報告說,上述理由已經變得越來越有力,國家承擔了企業重組的大部分成本:國家已經接手了諸如學校和

醫院這樣的社會職能,而且國家在職工失業和提前退休相關的成本方面還擔負了主要的責任。

  “實際上,擺脫這些職能對于國有企業利潤上升起了很大的作用。最后,讓國有企業分紅將是改變消費和投資之間的對比關系,提高消費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而這恰恰是目前經濟政策的一個重要目標。”

  在回答國企“應支付多少(紅利)”的問題時,報告說,國際經驗顯示這取決于企業的增長前景。一般來說,國有企業的分紅政策和私有企業的是相似的,但在某些國家國有企業的股息目標訂得相對高一些,因為人們認為國有企業的資本是“公共信托”。

  報告結合制度環境以及國資委和

財政部的職能,強調國有企業利潤是公共收入,而且應該作為公共收入來管理,為了更好地決定各部門公共支出的優先順序,有關紅利支出的決定應該納入統一預算,由全國人大批準。

  報告說,從以往的情況來看,中國盈利不斷增強的國有企業是不向政府分紅的。2005年,由中央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的國有企業的凈利潤為6000億元人民幣,占國內生產總值的3.3%,相當于財政收入的1/5。由于歷史原因,這些國有企業沒有向任何政府機構分紅,大多數由地方管理的國有企業也是這種情況。這與其他國家的情況很不相同:在別的國家,國家作為主要的股東像別的股東一樣會收到國有企業的紅利。

  報告的全文刊登在世界銀行駐中國代表處的網站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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