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就大陸恢復對臺漁工勞務合作答記者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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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9日 17:18 商務部網站 | |||||||||
2月8日,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新聞發布會上,商務部臺港澳司、海峽兩岸漁工勞務合作協調委員會負責人共同就大陸宣布恢復對臺漁工勞務合作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大陸決定恢復兩岸漁工勞務合作的背景是什么? 答:大陸暫停對臺漁工勞務合作是迫不得已的,暫停不是目的,只是為了今后更好
問:兩岸民間商談的具體結果如何? 答:兩岸漁工勞務合作業務暫停后,臺灣島內漁業界紛紛和大陸方面接觸。2003年9月,大陸“海峽兩岸漁工勞務合作協調委員會”在北京召開了“兩岸漁工勞務合作研討會”,并與臺灣地區的“中國兩岸漁業發展協進會”、“臺灣地區漁業福利發展協會”、“中華國際觀光漁業協會”等三家在島內具有較強代表性的民間漁業行業組織開始就恢復兩岸漁工勞務合作的有關問題進行商談。經過1年多的接觸和商談,雙方就建立對口協調機制及在其框架下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和辦法達成原則共識,并于2005年4月簽署了合作備忘錄。兩岸民間對口協調機制的建立,對于加快兩岸民間商談,促進兩岸漁工勞務合作在規范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推動盡快實現恢復兩岸漁工勞務合作,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在兩岸民間對口協調機制下,大陸“海峽兩岸漁工勞務合作協調委員會”與三家臺灣民間漁業行業組織就保障大陸漁工正當權益和兩岸經營公司合法利益等問題進行了具體深入的商談。目前,兩岸民間對口漁業行業組織已就漁工工資水平、漁工人身意外和醫療保險、漁工風險保證金、漁工投訴制度、突發事件處理等問題達成原則共識。 問:目前實現兩岸漁工勞務合作的關鍵是什么?即是否還存在問題? 答:在兩岸漁工勞務合作問題上,大陸有關方面和兩岸民間有關行業組織做出了巨大的努力。目前大陸有關方面已經認可兩岸民間漁業行業組織達成的共識,決定恢復對臺漁工勞務合作,并做好了相關準備,但此項合作的順利開展,還需要臺灣有關方面的配合,大陸方面關心的核心問題是兩岸漁工勞務合作能夠規范進行,大陸漁工的正當權益必須得到有效保證。因此,我們希望臺灣有關方面拿出誠意,從臺灣漁業界的實際需要出發,積極為恢復兩岸漁工勞務合作創造便利條件,支持和認可兩岸民間行業組織達成的共識,并采取措施妥善解決大陸漁工到“安置中心”休息和上島就醫等具體問題,切實維護和保證大陸漁工的正當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