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包辦模式 喚醒公眾慈善熱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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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9日 00:00 中華工商時報 | |||||||||
據統計,目前中華慈善總會每年收到的捐贈大約75%來自國外,15%來自中國的富人,10%來自平民百姓。而美國的慈善捐贈10%來自企業,85%來自全國民眾;2003年美國個人捐贈達2410億美元,人均捐款460美元,占當年人均GDP的2.17%。而我國人均捐款一度僅為0.92元,不足人均GDP的0.02%。將愛心奉獻給社會,奉獻給最需要得到幫助的人,這是善舉的真諦。可是,為什么一向自視為樂善好施的國人,對慈善事業的參與度那么低呢?
筆者認為,除了現行稅收政策缺乏激勵作用外,還有一個門檻在阻擋著企業和平民的熱心,那就是現行的政府包辦社會慈善事業的模式。 目前,我國的社會慈善事業仍然延續計劃經濟時代里形成的政府包辦的模式,政府主導的或與政府有著密切聯系的慈善機構維持壟斷格局。我國目前只有中華慈善總會與中國紅十字會等7家慈善機構是捐贈全額免稅的慈善組織。即只有極少數慈善機構獲得了政府的特別許可,有權開出可以得到政府財政部門認可的捐贈證明,其他的則不能。這些規定在一定程度上難以保證“善有善報”,阻礙了慈善事業的發展。 這種慈善事業領域中的壟斷,不但提高了慈善事業的成本,也使慈善事業依附于政府,無法變成真正的社會活動。同時,由于某些慈善組織形同“二政府”,使得善款去向不公開、不透明。例如榮登“2005中國大陸慈善家排行榜”第二位的企業家余彭年,曾給湖南捐贈了10輛進口三菱救護車,兩年后他卻得知,本應用于急救病人的車改裝后成了某些領導的專用車。盛怒之下,余彭年將捐贈車輛悉數收回,轉贈給某縣幾家醫療機構。然而他沒想到,轉贈的救護車再次被挪用。 其實,我國的民間慈善機構作為特殊的社會組織,從20世紀90年代起,就如雨后春筍般不斷出現,推動了我國慈善事業的快速發展,但是,民間慈善組織發展受到制約。由于現行法規中要求慈善組織必須有業務主管單位的規定,許多類似組織找不到主管部門掛靠,不得不采用工商注冊登記的辦法。而這樣操作,就使這些非營利性的組織得像營利性企業一樣納同樣的稅。 鼓勵慈善捐贈是“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內容,也是調節社會分配,有效縮小財富差距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我國慈善事業等第三次分配之所以不發達,根本原因就在于制度管道被堵塞。我們迫切需要打破政府包辦社會慈善事業的模式,打破壟斷格局,大力培育發展民間慈善組織。(9G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