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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亨得利:職工股份緣何神秘消失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8日 10:25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一個企業的股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己在工商部門的注冊股份竟然變成了“零”。這種聽起來匪夷所思的事情,就發生在成都亨得利鐘表眼鏡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反映:我們的股份怎么沒了

  深冬的成都,陰霧朦朦;在成都春熙路最繁華地段,成都亨得利鐘表眼鏡公司默默
聳立,注視著街上川流的人群。然而,就在這幢具有數十年歷史的建筑里,卻發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我的股份沒了?”聽到自己在工商局登記股東的身份被取消的消息,亨得利原維修部主任,現退養在家的周建成一臉驚愕。

  周建成告訴記者,亨得利是成都乃至整個四川最大的鐘表經銷企業,原來一直是國有企業,2001年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當時由于企業股東有100多個,而法律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數目最多只能有50個,于是部分股東就委托其他股東代理其股權。于是,2001年,公司向工商部門登記注冊時,總股本為750萬元,只有股東20多個;最大的股東為公司法人代表鄒金玉,擁有12.07%的股份;其他股東作為上崗的條件,也購買了公司股份,最多的占到了5%。

  據周建成反映,2003年,他退養在家。前一段,他接到公司通知,說讓他把在公司股東會上的表決權委托給別人,當時他考慮到自己親屬還在單位上班,就委托他人簽署了這個協議。可他萬萬沒想到,自己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股東身份就此沒了。

  比周建成遭遇更糟糕的,是公司的兩個“特殊”股東:易琳和梁曉梅。易琳是企業原財務總監,因經濟問題被判刑現正在獄中服刑,但是法院并沒有沒收其股份;梁曉梅是企業原工會主席,被企業開除。

  據梁曉梅反映,她被企業開除,經勞動仲裁部門裁定是無效的,但是企業拒不執行這個仲裁結論。不但不讓她上班,而且連分紅也不給。她日前到成都市工商局檔案部門調閱公司注冊的檔案時,驚異地發現自己在公司的所有股份都變成了“零”;而這個變更是公司股東會(她作為股東之一,根本不知這個股東會的召開)做出的決議,這個決議取消了易琳和她本人的股東身份,其股份交給公司工會代理。“我在公司工作了10多年了,用國家給的安置費和現金,買了公司的股份,還代理了其他股東的股份,總股份為27萬多股。怎么能在明明其對我作出的開除決定是無效的情況下,取消我的股東資格呢?我的股份,我自己應該有選擇代理人的權利,怎么能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轉讓給其他機構代理呢?尤其讓我詫異的是,工商局怎么能在我沒有任何簽字的情況下,就把我的股份變更為零?我真的想不通。”梁曉梅說。

  有著與易琳、梁曉梅等人類似情況的,還有好幾個。工商部門檔案顯示,2005年8月,亨得利公司取消了9名股東的股東身份;多名股東股份大幅減少。陳曉歐原來是公司原人事部主任,她原來擁有29萬股(含受委托7萬股),可在這次股東變更中,她的股份變成了15萬股。而她對這一切,也是毫不知情。

  據亨得利公司的部分股東反映,除了用上述的形式取消或者減少公司股東的股份外,亨得利還利用強迫職工按照1:1價格退股、強行以固定價格購買職工股份等辦法,將大量小股東身份取消或者減少其股份。

  而上述絕大部分股份轉移的對象,都是其企業的法人代表鄒金玉。根據工商部門提供的資料,四年以來,鄒金玉的股份已經從最初的12%,上漲到了現在的42%;在增加的部分中,購買他人股份136萬多股,接受他人委托的87萬股,總額達220多萬股。

  另外,這些股東還反映,亨得利的股東分紅很不正常,很多股東以種種理由被企業拒絕分紅。其中有些股東因為領取分紅時遲到了,就沒有領取到紅利,而企業通知股東領取紅利的時間,只有三天。

  亨得利:絕對沒有股東股份被取消的現象

  據亨得利部分老職工反映,鄒金玉在改制前后都是企業的法人代表。由于她在公司股份中占有絕對優勢,可以操控公司大小事務,是個說一不二的人。

  那么,鄒金玉對亨得利這幾個職工反映的情況如何解釋?記者就此專門采訪了鄒金玉本人。

  出乎記者意料的是,雖然當面見到了鄒金玉本人,鄒金玉卻不愿用自己的口回答記者的疑問,而是讓其代理律師、成都迪泰律師事務所的吳敏律師,代替其回答記者。

  對于收回職工的股份問題,吳敏說,被企業強制收回的,是職工的“崗位風險股”,這按照公司規定是必須收回的。

  對于不給部分職工分紅的問題,吳敏表示“過期不分紅,是企業的財務制度;只能等第二年再分。我們財務室工作很忙,怎么有時間等著他來領錢?”

  對于部分職工股份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股份被大幅減少甚至變更為零的情況,吳敏表示:絕對不可能,不信可以到工商局查。

  對于鄒金玉本人股份變更情況,吳敏表示:這是其個人隱私,不便透露。

  對于公司具體股東變更情況,吳敏表示:這是公司商業秘密。

  記者要求亨得利提供公司股份管理規定的文件,吳敏表示:這個文件目前另有他用,你可以到工商局查。

  由于鄒金玉對多數問題不愿正面回答,原定一個上午的采訪,不到半個小時就結束了。

  就鄒金玉提到的“崗位風險股”的問題,向記者反映情況的股東說,公司剛成立時,確實有個“股份管理辦法”,辦法中有對崗位風險股的規定,但這個辦法沒有經過股東大會討論通過,沒有股東簽名,在公司當時的《章程》中也沒有這個說法;而且崗位風險股也是股東以現金買的,因此這個股份的處置權應該在股東而不在公司。現在公司要收回,應該讓股東同意,并且大家討論一個合理的價格。鄒金玉這種“你不交回股份,就不給你開工資,也不分紅的做法,讓人無法接受;但是我們不敢得罪她,否則就不能在公司上班,甚至不能領到工資;因此不少人都不得不把股份退給了公司。”

  律師:工商局應糾正其錯誤的登記行為

  1月19日上午,記者采訪了成都市工商局注冊分局的相關負責人。

  這位負責人證實,2005年8月,亨得利確實已經做了一次比較大的股東變更,工商部門已經做了變更登記。變更的依據,是亨得利公司股東會通過的文件,該文件取消了易琳和梁曉梅的股東資格;他還表示,個別股東身份變更時,沒有受讓雙方簽字。

  對于記者提出的“在公司登記股東變更時,是否需要股東本人簽字”的問題,這位負責人先是說“股東基本股”登記變更,需要股東本人簽字;后來又解釋說:由于亨得利公司取消的是“股東代表資格”,不是“股東”資額,因此此類變更不需要當事人簽字。

  就成都亨得利的股權變更的情況,記者采訪了北京中咨律師事務所李文俊。李文俊說,從目前反映的情況來看,成都亨得利公司顯然存在著比較嚴重的大股東利用控制股東會的便利侵犯小股東利益的現象;在企業的股權委托代理、分紅、股權轉讓、股東會決議、企業股東變更登記等多方面,存在著問題;權利受到了侵犯的股東,無論是上述哪種情況,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撤銷股東會通過的不正確的規定。如果因為股權轉讓問題與企業發生糾紛,企業以這個理由辭退股東,或者克扣股東工資,股東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

  北京億嘉律師事務所李春濱律師則指出,成都市工商局關于“股東代表資格”不需要股東本人書面同意、工商機關可以根據企業股東會決議作出股東股份變更登記的說法,是沒有道理的和荒唐的。按照這種邏輯,企業完全可以先把某職工開除,再通過股東會剝奪其股份,股東對此沒有說話的機會。至于“股東代表資格”的問題,根本不是法律規定的范疇。根據法律規定,股東就是出資人,不存在所謂“股東代表”的問題,工商機關登記作出的任何關于企業股東股份變動的登記,都應該有變動雙方的書面同意。成都市工商局應該糾正其違反法律規定作出的股東股份變更登記,以維護公民在企業中股份權力的完整性、維護公民的合法財產權。

  反思:誰為改制后企業職工的合法財產護航

  中共中央黨校辛鳴博士指出,成都亨得利這種做法并不是個案,大股東利用其地位優勢和職務便利,侵蝕中小股東利益、侵占小股東股份的問題,是一個帶有普遍性的現象。成都亨得利的行為,已經有明顯違反法律規定的嫌疑。保護合法財產不受侵犯是《憲法》賦予每一個公民的權利,在這一方面無論是大股東還是中小股東都是一律平等的。把握我國目前在改革發展中呈現出來的階段性特征,保護普通群眾的合法權益應該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來。此案中,作為執法部門的工商機關的工作存在的明顯“瑕疵”,沒有很好地履行法律賦予的維護公民合法財產權的責任;出現如此的現象,讓人難以理解。

  辛鳴說,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國有企業通過改制是大勢所趨,也是歷史必然。但無論是企業還是政府部門,借口企業改制,而無視法律法規對公民財產權的保護,最終會侵犯小股東的合法利益;這不僅會使國有企業改制走入死胡同、走上邪路,甚至會挫傷廣大群眾改革的積極性,進而為構建社會主義

和諧社會埋下嚴重隱患。政府相關部門是企業合法財產的護航者,應該從此案中汲取教訓。

  (叢峰 林玉)

  (曉航/編制)


愛問(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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