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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會勿變“剽竊會”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5日 16:54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四部委聯合發布《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保護展會中的專利、商標、版權等

  本報記者熊薇方陽麟

  為規范會展業秩序,商務部、工商總局、國家版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1月12日聯合發布《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辦法》將于2006年3月1日起實施。辦法適用于我國國境
內舉辦的各類經濟技術貿易展覽會、展銷會、博覽會、交易會、展示會等活動中有關專利、商標、版權的保護。展會期間如果發生侵犯專利、商標和著作權等行為有關部門將依照《專利法》、《商標法》和《著作權法》對各種侵權行為進行查處。

  連續侵權禁止下次參展

  據報道,依據該《辦法》,展會主辦方在招商招展時,應加強對參展方有關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對參展項目(包括展品、展板及相關宣傳資料等)的知識產權狀況的審查。展會時間在三天以上(含三天),展會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的,展會主辦方應設立知識產權投訴機構。

  《辦法》要求,地方知識產權局在展會期間應配合加強專利保護,受理展出項目涉嫌侵犯專利權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受理展出項目涉嫌假冒他人專利和冒充專利的舉報,或者依職權查處展出項目中假冒他人專利和冒充專利的行為。《辦法》規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強展會期間商標保護,接受展會投訴機構移交的關于涉嫌侵犯商標權的投訴,依照商標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辦法》明確,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應協助加強展會期間著作權保護,受理符合著作權法相關規定的侵犯著作權的投訴,根據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辦法》指出,參展方侵權成立的,展會管理部門可依法對有關參展方予以公告;參展方連續兩次以上侵權行為成立的,展會主辦方應禁止有關參展方參加下一屆展會。主辦方對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的,展會管理部門應對主辦方給予警告,并視情節依法對其再次舉辦相關展會的申請不予批準。

  展會“同行免進”

  據記者了解,在我國每年舉行的形形色色的會展中出現的知識產權的侵權情況非常多。著名設計師伍延文告訴記者,在

月餅包裝盒設計行業,每年的各種月餅展覽會上發生的侵權情況就非常多。伍延文說,在月餅展覽會上展示最新款的產品,其盒包裝設計這一塊很容易被抄襲。行內人不需要借助什么設備手段,用眼睛看看就能抄襲他人的設計精華,而前來參觀展覽的人中確實也不乏抱有這種目的的人。伍延文還告訴記者,有些月餅廠家為了保護新產品包裝不被侵權,在月餅展覽上都不展示當年最新包裝的月餅,而是展出一些舊款式,對于真心希望合作的合作伙伴他們寧愿費些周折,派車將其接回公司參觀。

  廣州某會展中心市場部經理也告訴記者,在工藝品、裝飾品展覽特別是涉外的各類展覽會,侵權會比較多見,有時候參展商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到侵害甚至在展會期間將展位封得嚴嚴實實,客人參觀時,除非能夠確認是采購商才同意參觀,就怕某些容易被復制的專利被別人克隆。

  據媒體報道,2005年10月舉辦的第98屆廣交會共受理知識產權投訴案件287宗,有454家企業被認定涉嫌侵權。其中專利侵權占絕大多數,共有投訴217宗,涉及企業577家,最終認定構成侵權的334家;商標侵權投訴60宗,涉及企業216家,最終認定110家;版權侵權投訴10宗,涉及企業29家,最終認定10家。在廣交會上,有的參展商為了保護自己產品權不受侵害還掛出了“同行免進,面斥難看”的牌子。

  廣州市會展業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周主任則告訴記者,相對于全國來說,廣州由于展會管理相對規范,展會期間出現侵權現象還是比較少的,一般來說展會侵權事件發生的概率和當地的經濟狀況成反比,經濟越發達的地區侵權類事件就相對越少,而反之就越多。

  知識產權保護不容樂觀

  中國展覽館協會展覽理論研究委員會主任薛婷婷告訴記者,作為負責任的展會組織者,從始至終都應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在招展通知書中就要對參展商提出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要求,并與參展商簽訂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同,花大力氣對參展商品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對敏感產品,參展者應提供相關產品的專利權,商展會進行期間,主辦方要邀請知識產權部門現場辦公,加強監管,給參展商提供

維權方面的咨詢和保障,這種做法目前在國內還較少;同時,由于知識產權侵權的調查、取證都比較復雜,耗費時間也比較長,而一個展會可能只有幾天,這就要求展會組織者要建立長期的專門的知識產權保護部門,在展會結束后配合國家知識產權保護機關及當事人處理案件的后續工作。這也有利于展會組織者和參展商在展品侵權方面劃清界限。

  薛婷婷特別強調,無論是參展商還是展會組織者,都必須有創新意識。“國外企業為什么特別注重知識產權保護?根源就在于創新!創新是企業的核心

競爭力,有創新就會有領先于他人的成果,就會考慮把自己的競爭優勢和成果保護起來,建立自己的知識產權戰略和策略也就順理成章了。一個企業首先樹立保護自己知識產權的意識,才有可能進一步樹立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的意識。”她還說,企業可以模仿,但無特色、無見地的模仿只會步別人后塵。展會應該成為企業學習和交流的場所,而不應該成為抄襲他人成果的地方。

  薛婷婷說,展會業知識產權保護,自律很重要。目前全國尚未成立統一的展會業協會組織。盡管近年來一些地方性的展會業行業協會組織已經陸續建立起來,有的協會已經開始重視展會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問題。但總體狀況不容樂觀,建立全國性的展會業協會已經非常必要。道德規范和行業自律的問題要有協會整體協調。

  薛婷婷建議,知名展會組織者應有篩選出優質參展商的義務,對參展商的選擇寧缺毋濫,否則出現有違規的參展商時,主辦方也難辭其咎。另外各地政府部門也有必要明確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受理機關,使企業投訴有門,展會結束后移交給相關的主管機關分別處理;本著公平的原則,對濫用知識產權的企業,制定相應的懲處措施。

  有人認為,政府直接對展會進行過多知識產權方面的宣傳和執法可能會趕走參展商。對此,薛婷婷認為,展會組織者應該辯證地看問題,如果有實力的企業展品成了被抄襲的對象,展覽會變成了“剽竊會”,正牌廠家們往往會敬而遠之。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絕不能諱疾忌醫,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從長遠來看不會趕走參展商,反而能樹立自己展會的品牌,增加展會的信譽,增強參展廠家的安全感,吸引更多的參展商。

  (觀宇/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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