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起“公司網絡名譽侵權案”宣判
1月20日,河南首起“公司網絡名譽侵權案”在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宣判,受到深圳海川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攻擊”的河南省惠康實業總公司一審勝訴,獲賠6000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5年8月20日,署名為libang鄄tuliao的作者在深圳海川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管理的網站電子論壇上發布了“有在用河南惠康公司的膠粉的嗎?請指教!”的帖子,之后有33人相繼進行了回復。8月28日,署名為“水性漆”的作者在上述論壇上發布了標題為“騙人的河南惠康公司”的帖子,其中含有“他們公司的產品,什么膠水技術,都是騙人的,我是上當者”等內容,之后先后有23人對此帖子進行了回復。9月15日,署名為“hengshi”的作者在上述論壇上發布了標題為“關于河南惠康公司的內幕”的帖子,內容為“河南惠康實業有限公司是以生產假冒產品為主的建材公司,公司經理李紅葉以前就是老鞏縣造假復合肥的,他的膠水配方是剽竊別人的,膠粉更不能相信”等,之后有21人對此帖子進行了回復。至2005年12月1日河南省惠康實業總公司對上述帖子進行公證時,這些帖子仍未被刪除。
法院還查明,2005年8月20日,河南省惠康實業總公司與洛陽凱尼克防水堵漏材料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簽訂了膩子粉購銷協議書。9月20日,洛陽凱尼克防水堵漏有限公司稱,因看到涂料在線網站發布的“關于河南省惠康公司的內幕”等帖子,決定解除雙方簽訂的協議書。9月25日,河南省惠康實業總公司與洛陽郊區復合肥廠簽訂膠粉購銷合同一份,10月10日、10月20日洛陽郊區復合肥廠先后以近期在涂料在線及各大網站反映河南省惠康實業總公司產品質量不好為由,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所交定金1萬元。河南省惠康實業總公司于2005年11月28日退還了該廠所交定金1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深圳海川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網站上發布的“騙人的河南惠康公司”和“關于河南惠康公司的內幕”等帖子中,存在具有侮辱、誹謗性的言詞。帖子在網站上留存發布達幾個月,降低了河南省惠康實業總公司的社會評價,給其名譽造成了一定影響,深圳海川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判決深圳海川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將以上帖子刪除,并在該論壇上刊登致歉聲明,保留四個月時間;賠償河南省惠康實業總公司經濟損失6000元。程紅根
(侯穎/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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