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 任思強)昨天是北京市煙花爆竹全面開售的第一天,京城的部分煙花爆竹銷售攤點出現了附近居民爭買爆竹,銷售攤點斷貨的場面。但是,在火爆的購買場面下卻存在著超限銷售、不開發票、安全隱患、提前燃放等違規操作,給除夕之夜蒙上一層陰影。
市煙花辦規定,考慮到居民住宅沒有大量儲存煙花爆竹的條件,市民每次最多只能購買1箱(30公斤)煙花爆竹,并且購買煙花爆竹需要向銷售網點索要發票。但當記者在和平
里煙花爆竹銷售攤點采訪時,一位自稱某公司員工的顧客向銷售員提出購買2箱1000響瀏陽紅炮王,售貨員想也沒想就滿口答應。但在該顧客索要發票時,銷售員卻表示“不能開發票”,理由是“攤主今天不在,發票在他身上。”
同時記者發現,該爆竹銷售網點旁邊的門臉店正在安裝新門,安裝工人在門框使用電動工具打磨時閃出不少火花,有些火花險些掉在爆竹銷售網點的柜臺上,給購買爆竹的顧客安全造成了安全隱患。
《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明確:春節期間,五環路內除夕、初一全天,初二至十五每日7時至24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不得燃放。而就在昨日21時40分左右,記者在朝陽區和平西街附近就聽到了霹靂啪啦的爆竹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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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燃放爆竹
據統計,平均每年春節期間由煙花爆竹引發火警達200余起、受傷600余人。今年是禁改限的第一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煙花爆竹安全辦提醒您,要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
■如何做到安全燃放?
正確認識煙花爆竹是一種具有潛在危險性和破壞力的特殊物品,選購帶有“燕龍”標識的煙花爆竹;懂得正確、安全的燃放方法。
■如何做到文明燃放?
樹立良好的公德意識,在燃放煙花爆竹時應當遠離醫療機構、幼兒園、敬老院等禁燃地點,不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妨礙行人、車輛的安全通行。
考慮不燃放人的意愿,充分尊重他們的合法權益。(李建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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