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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胡同保衛者的雙重劫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2日 13:18 經濟觀察報

  本報記者 房煜 北京報道

  有著四分之三法國血統的華新民,從1998年起就為保護北京胡同而奔走、疾呼。但是不久前,她卻失去了自己出生時所在的那條胡同。2005年,北京市東城區金寶街紅星胡同(原名無量大人胡同)被拆除,這里有她的祖宅。

  華新民的父親——原北京市建筑設計院總建筑師、兒童醫院的設計者華攬洪先生一紙訴狀將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告上了法庭。93歲的華攬洪無法親自訴訟,華新民就成了父親的訴訟代理人。

  該案于2006年1月5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第一次開庭審理。因是涉外案件,法國駐華大使館參贊兼領事尚多禮參加了旁聽。

  “這不是一個私事。”華新民說,“當我站在自家的院子里,受到陌生人的侮辱與威脅時,這就不再是我自家的事。”

  在華新民保護北京胡同的“八年抗戰”中,她首先關注的是胡同的文化內涵,她首先看到的是一個個代表老北京的文化符號。但是,隨著一個個胡同被拆除,隨著一個個胡同家庭被強行趕出屬于自己的家,她已逐漸認識到,與消滅文化符號同時進行的,還有對公民財產的公然掠奪。

  如今,這兩種劫數,同時落到了她的頭上。

  “他們能把貓變成狗”

  讓華新民的祖宅消失的,是北京市規劃委員會東城分局于2000年和2005年先后兩次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00規地字0157號和規(東)地字0001號。這兩個許可證,均頒給房地產開發商用于金寶街工程建設。所謂金寶街工程,就是要在此地建設高檔寫字樓、商務酒店、高檔住宅公寓以及容納高檔會所的酒店。第一個許可證在頒發兩年后已經失效,但是在第二個許可證頒發前,華新民家的私宅已經被拆掉了。

  按照國土資源部9號令(2001年10月22日發布)的“劃撥用地目錄”之規定,被劃撥出讓的土地,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即用于國家機關用地或軍事用地,或者用于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非營利性公用事業用地,或者是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金寶街工程顯然不屬此列。

  在法庭上,華新民陳述了這一案件中的種種疑點——在自己和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家的私宅為什么輕易被劃撥出去?這是否侵犯了她與她的家人的私人財產權?

  同時,整個金寶街工程項目涉及胡同眾多,在這些胡同里,有蔡元培故居和鰲拜府所在地。在法院開庭審理之時,蔡元培故居已被拆毀。

  華新民家的私宅,分別位于遂安伯胡同27號以及紅星胡同53號和55號。其中紅星胡同家的院子,曾是早期中法建筑師沙龍所在地,如今一并拆毀。

  華家的私產是如何被輕易劃撥出去的?

  早在2004年,華新民就撰文分析過這類情況:任何經營性項目在立項之前,都要先進行土地財產權的轉移,而不是在立項之后。但是,現在很多開發項目的“立項”,在程序上是顛倒的。所謂土地財產權,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1990年國土局曾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廳發出關于城市宅基地所有權使用權等問題的復函(注:【1990】國土法規字第13號),其中指出:“我國1982年憲法規定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后,公民對原屬自己的土地應該自然擁有使用權”。

  根據相關規定,對于已經有土地使用權擁有者的土地,要發生使用權轉移時,一種情況是開發商直接從居民手中購買,然后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另外一種情況是國家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并收回土地使用權后,才能把該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另外一個民事主體。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審批步驟中,受理條件之一就是要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來源證明文件,提交原土地使用權人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這也就意味著要經過原土地使用權人同意轉讓他的土地財產即有價的土地使用權,才可能受理審批。

  華新民向法庭出示的證據顯示:2003年4月,金寶街的開發商在申請國有土地使用證時填寫道:“此處無墻已定界”。也就是說,開發商是把當時熙熙攘攘的市井說成是無人無墻無房之荒地,從而申請到了相關證件。對此,華新民感嘆道:“他們簡直可以把貓變成狗。”

  為了證明自己家人是真正的權利所有人,在庭審中,華新民出示了這兩處私宅的民國時期的房契地契,以及上世紀50年代國家頒發的房地產所有證(此證即文革后歸還私產的憑證),還有頒發此證的時任人民政府地證局副局長的親筆信和家住房客的證明信。“如果誰想表示此宅不屬于華家而屬于他的話,就請他出示他的房地產所有證,如此簡單。”華新民在法庭上說。

  事實上,在金寶街地區,因為胡同拆遷問題而提起訴訟的并非華新民一家。2005年3月1日,東堂子胡同55號院房主也將北京國土局告到了北京市東城區法院,狀告其非但不向自己頒發土地使用權證,反而將其轉給了開發商,侵犯了自己的合法財產權益。但是這場官司沒有進行下去。如今,多數原住居民已經搬離了金寶街。

  曾有開發商表示,在北京,沒有一起拆遷官司打得贏。

  華新民自2005年9月遞交起訴書后,等了四個多月才開庭。她對這場注定艱辛的官司仍充滿信心:“我的父親一生都在建設北京,給那么多人筑了家,自己今天反倒被一些身份不明的人以一堆無效的‘公文’推出了家門。我現在要維護的,是我祖父的尊嚴,我父親的尊嚴,和我自己做人的尊嚴。”

  第三件事

  在追討自家房產的同時,華新民也沒有忘記自己8年來堅持在做的事——保護胡同和它所承載的文化內涵。她在代理辭中指出,作為訴訟第三人的開發商,其拆遷行為同時違反了有關文物保護的規定。

  華新民矢志不移,保護胡同,很多人都會認為這是基于她的家庭背景。她生于一個建筑世家,祖父華南圭,1948年受中共地下黨邀請,擔任即將成立的北京市人民政府都市計劃委員會(現北京市規劃局)的第一任總工程師,并為缺水的北京設計了最早的官廳水庫。華新民說到自己的家人自然是充滿崇敬,但她并不認為自己的做法與家世有直接關系。

  這個胡同保護主義者的產生,首先是1998年北京西單改造的結果。當華新民看到西單大街動土改建時,便跑去問專家,這是在干什么?專家告訴她,建設新北京,依據的是規劃。她就非要別人幫她找到“規劃”。當她看到指導著1991至2010年20年間北京城市建設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時,一下子傻了眼——她看到一個示例圖,上面用不同色塊標注著未來北京的城市格局,其中受保護的舊城區用灰色塊表示,那些灰色塊寥寥無幾。

  她明白了,北京所要面臨的,是大面積的“新建”行動。

  “我后來把這稱為造樓運動。”華新民經歷過文革,她覺得用“運動”這個詞更合適。而英國《衛報》也曾經這樣形容北京的城市化改造:“這是一場新的文化大革命,只不過人們手中揮舞的不是紅寶書,而是拆遷令。”

  當時的這個規劃,為華新民和很多胡同主今天所要面臨的糾紛埋下了伏筆:“要用房地產開發和土地有償使用推動城市建設,把房地產業作為首都地方財政自我積累的重要手段(規劃書第90頁)。”華新民說,當時她看到這句話就留了心。后來,許多了解華新民的人都意識到,華新民保護胡同,并不僅僅是保護文化的問題,還是一個保衛自身居住權的問題。

  從那時起,她就開始了這場一個人面對無數推土機的“戰爭”。

  華新民原來從事翻譯工作,生活本來很從容。她把生活中的事分為兩種:一種是為了吃飯必須做的,就是工作;另一種是自己能夠獲得快樂的。據她說,寫點小散文,是她最快樂的事情。但是,1998年之后,她的生活里有了“第三件事”——保護胡同——并且最后主宰了她的生活。她每天的日程都安排滿滿的,全與胡同有關。——這既不是為了謀生必須做的,也沒有任何快樂可言。

  “昨天我還想,希望今天這一切可以停下來,我可以結束。我每天都希望明天可以結束。”她看著地板上那些和女兒油畫習作混在一起的各種資料,不無傷感地說。

  她常常拿出被拆掉的胡同的相片說,這么好的地方,他們怎么下得去手?這個高鼻藍眼栗發的中年女子,每天操著一口地道的北京話,沖到各個相關的政府部門去,用西方人的思維直白地大聲爭辯:“這么做是違法的!”

  她不理解的是,8年來,居然沒有人對她說過:我就是要拆。幾乎所有的人都對她表示同情、理解,說自己也不想拆。“但是等我一轉身,他們拆得更快。”華新民說。

  為了中國還是中國

  在一次展覽會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木卡拉先生,指著一張即將拆除的院落照片驚奇地問華新民:“難道這也拆嗎?”也有人對廣渠門內大街207號院被拆除大為震驚,因為那里已經被確認為曹雪芹故居——在外國人看來,中國人自己拆曹雪芹故居,好比法國人拆雨果的房子,瘋了。

  但在華新民等人致力于保護胡同的同時,也有學者積極主張拆掉以胡同為代表的舊北京城,認為反對拆掉胡同的人都是沒有在北京胡同生活過的“老外”,是不了解胡同的種種不便,是葉公好龍。他們認為,北京的老胡同,實際也是貧窮落后的象征,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人不會留戀胡同。

  華新民出生在已經被拆掉的紅星胡同,并在那里長到十歲。長大后,她經常往返于巴黎與北京之間,往返于一個真正的國際大都市和一個一心要背叛歷史的古老城市之間。可是,巴黎的繁華愈加使她眷念北京的胡同。

  “如果想讓胡同里的人生活得好,不是這樣。這讓他們更加貧困。”華新民反駁說。她記得在拆香餌胡同時,一個居民對她說:“這是逼人買房,強買強賣。”

  關于北京城的改造現狀,另一種解釋是:這是歷史原因造成的——由于梁思成方案沒有被采納,幾十年來北京的新城建設與舊城改造一直混在一起,改變舊城的原有格局在所難免。

  華新民不同意這一看法。她認為,這種混雜格局并不必然帶來北京舊城格局的改變與消亡。在1949年后的幾十年間,北京舊城所體現的元大都規劃也受到了一些破壞,但那是特定歷史時期的非正常觀念所造成的。現在,保護北京的古文化特征已成各方共識,但是,由于錢在背后的作用,拆遷之風才會如此盛行。

  有人對她講,老北京已經快拆完了,你還能做什么呢?但她還是停不下來,每天還是要風風火火的沖出去。

  華新民記得法國作家雨果寫過一篇名為《向拆房者宣戰》的文章,譴責路易、菲利浦時期對古建筑的大肆破壞。雨果的反對理由是:“為了法國還是法國!”

  現在,一直強調自己是中國人的華新民的反對理由是:為了中國還是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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