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同時就輪胎供貨不及時向用戶道歉
就《法律與維權》導刊1月11日刊登的《制造商既做運動員又做裁判員:消費者認為普利司通不公平》的報道,昨日,普利司通方面在對事件進行前期調查后,通過北京一家公關公司致函本報。
制造商自檢是商業慣例
普利司通認為,產品發生故障后,生產廠家對故障原因進行鑒定,根據約定的保修責任范圍判斷是否屬于保修范圍的做法,符合輪胎行業的商業慣例。比如,如果劉先生購買的日產豐雅汽車發生故障,也一定是日產汽車公司對車輛進行檢查并判定是否符合保修范圍,這和輪胎廠家的做法沒有區別。
不存在對消費者不公平
根據普利司通調查,普利司通在2005年11月末收到日產專賣店的函件后非常重視,立即對故障輪胎進行了檢查,檢查結果表明輪胎的胎圈的上部有明顯的切裂外傷,不屬于輪胎制造原因方面的問題。
普利司通于12月5日將鑒定結果提供給日產專賣店。之后通過專賣店得知劉先生對鑒定結果不滿意的情況后,普利司通還主動向日產專賣店介紹了權威機構“輪胎國家檢測中心”并告知聯系方式,以便使劉先生對普利司通的檢查結果進行客觀確認。由此說明普利司通不存在對消費者不公平的行為。
對輪胎供貨不及時道歉
本報報道稱:消費者劉先生要求專賣店提供相同型號的輪胎,但工作人員稱他們沒有這樣的輪胎可以換,于是劉先生只能使用備用胎。
普利司通對此表示歉意。經調查,對該型號的輪胎確實沒能及時供貨,普利司通會立即著手加以改進。
不知該車輪胎免責條款
本報報道指出,日產汽車在保修手冊的非保修范圍的第1款寫著:“輪胎由輪胎制造商保修,有單獨的保修條款”。
普利司通調查后認為,日產豐雅汽車的保修手冊上確實記載著上述內容,但普利司通對此并不知情。一般來說,汽車的生產廠家應該作為客戶對汽車投訴的接待窗口,并加以應對。日產汽車在中國生產的產品的保修條款中,沒有寫著“輪胎由輪胎制造商保修,有單獨的保修條款”。
對日產進口汽車的保修手冊中出現與一般情況不同的描述,普利司通理解為可能是日產為了在保修條件上把輪胎與其他零部件相區別而設置的。就這點普利司通還需與日產汽車方面進行磋商。記者曾仕珍
(小亞/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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