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龍危機”該不該讓德勤脫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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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6日 14:06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科龍是德勤的主要客戶,德勤2003年對科龍出具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近日,世界著名會計師事務所德勤向日本一家保險公司支付了大約1億美元的賠償金,以便達成和解。因為在為全球最大的航空再保險公司提供審計服務時,德勤為Fortress掩蓋負債情況,導致兩家日本保險公司蒙受巨額虧損,甚至使得另一家保險公司遭遇破產。迄今德勤已付出了兩億多美元的代價,成為全球審計公司有史以來為訴訟和解付出的最昂貴的
德勤在中國發展勢頭很猛,中國的許多上市公司或大企業都是德勤的主要客戶。毫無疑問,這起新聞事件會使人們對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結果產生質疑,進而影響到德勤在中國開展業務。事實上,在著名的“科龍事件”中,德勤已經遭遇了信任危機。 去年8月,由于顧雛軍被捕引發的“科龍危機”,使德勤這個世界著名的會計師事務所備受質疑。因為科龍是德勤的主要客戶,德勤2003年對科龍出具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盡管德勤已經辭去了科龍的審計師職務,但并沒有撤回以前的年度審計意見,所以德勤仍然難逃干系。但奇怪的是,沒有什么人或機構追究德勤的責任。德勤在該事件中毫發無損,其中奧妙耐人尋味。 在“科龍危機”中德勤安全過關。說明我們目前的制度土壤為德勤提供了“寬松”的法律環境:會計師事務所違規成本極低,所面臨的民事賠償責任幾乎為零。 外資公司在中國的市場上享受的“超國民待遇”,對國內企業是一種不公平,也是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不允許的,更不利于我國的法治建設。在一個法治國家,最重要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不管是本國企業,還是外國公司,都必須按照同樣的法律一視同仁。因此,我們應該像日本那樣,對那些給國內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外資公司追究責任,讓它們像德勤一樣,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至少讓外資公司和中國企業享受同樣的待遇、承擔同樣的責任。這是中國市場經濟良性發展的需要,更是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譚雄偉) (金陵/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