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日前出臺了《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確定了今后10年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據了解,《實施意見》確立的食品藥品監管系統依法行政的總體目標是:深化監管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使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職能基本到位;全面推行執法責任制度,
基本健全責權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機制;加強隊伍建設,顯著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增強依法行政能力。
《實施意見》提出,要擴大公眾參與程度,對于重大或關系行政相對人切身利益的草案,應當采取聽證會、座談會、網上公開等多種方式公布草案,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要在確保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質量前提下提高制定的效率,保證及時出臺和實施;要建立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對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和評估,及時提出立、改、廢的建議。
張敬禮說,依據《實施意見》的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建立健全四大食品藥品安全應急處理機制,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應急處理機制,醫療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流弊和濫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重大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違法案件應急處理機制。
《實施意見》還明確提出了要進一步健全各級法制工作機構,地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設立專門法制機構,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配備專職法制工作人員,并要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