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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延文:廣告設計業呼喚法制保障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1日 16:03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本報記者熊薇

  采訪伍延文的地點是在他家中,也可以說是在他的工作室里。現為自由廣告人的他,把工作室設在了家里的客廳,產品包裝盒、設計草稿、手繪圖案、書籍雜志堆滿案臺。在廣告設計行業闖蕩多年,伍延文不僅對廣告設計有著獨到的見解,而且對廣告設計行業里作品侵權狀況有著深刻的體會。

  ●創意:

  從三十七計開始

  談起廣告設計創作,伍延文總是滔滔不絕:“設計是一個創造性的活,要用你的知識和思想結合,找到一個契合點,再用獨特的眼光將其表現出來,這才能真正體現設計的價值。”設計要創新,要有自己的風格,創新是伍延文一貫追求設計風格。

  他對記者說,現在很多人做設計,總是按照客戶的感覺,不住琢磨客戶的心態和喜好,而他習慣按照自己的感覺去做。作為一名資深設計師,伍延文現在更多的是會向客戶提出自己的建議,讓客戶在實際中來檢驗設計的好壞。他認為,包裝設計的東西必須是創新的東西。客戶在做產品方面是專家,而包裝設計我們是專家,客戶往往會以市場目前的感覺來評價判斷我們的創新設計,雖然不一定能夠馬上接受,但市場的感覺其實也是由設計師創造推廣再為大家所熟悉的。

  “創意應從第三十七計開始”,這是伍延文奉信的創意理念和頗為自豪的觀點。他告訴記者,自己曾經為某個油漆產品設計過一個新穎的外包裝———一個毛筆手繪的抽象的沙發形象。而在當時涂料產品的外觀設計一般都采用實際家居靜物的圖片。伍延文的設計方案最初并不被客戶看好,反復溝通后客戶才接受。產品投入市場后不到三個月,該種風格的外包裝引領了市場的時尚,各類涂料產品競相模仿,一時間出現了許多這種風格的設計。“說真的,當時也沒意識到很多跟風模仿的設計其實是侵犯了自己的權利,覺得自己設計的東西流行起來還很高興的。”

  ●感嘆:

  設計師經常遭遇侵權

  明明是被客戶否決了的創意,在偶然的機會又發現已被投入生產;自己的作品賣給了企業,卻被別人搶先申請了專利。伍延文談到在廣告設計行業中的侵權情況時,不住地說“太多了,太多了。”

  2000年年底,伍延文曾經為某

月餅廠家設計了十余款古典風格的月餅盒設計方案。當時月餅廠家對他的設計表示并不滿意,僅購買了其中一款。在2001年的一次月餅博覽會上,伍延文看到該廠家參加展覽的許多款月餅餅盒的包裝設計與上次廠家否決掉的他的方案出奇的相似。他這才想起來,當時雖然廠家只購買了他的一款設計,但卻以需要回去討論商量一下帶走了他數十款設計草稿,說是要征求合作伙伴、市場部的同事看看才能最后給他答復。伍延文說在月餅博覽會上看到的那個廠家的月餅盒,雖然與他的設計不是完全一樣,但總體的風格和表現手法是差不多的,只是在一些具體的圖案花紋方面稍有差異。

  伍延文告訴記者,完成這些月餅盒設計當時一共花了兩三個月的時間。客戶如果購買全部設計的話,需要花費5萬多元,而當時客戶只花費了5000塊購買其中一款設計。看到展覽會上熟悉的月餅盒設計圖案,伍延文說自己覺得十分冤枉。

  除了設計作品被抄襲模仿之外,伍延文告訴記者自己的作品被廠家購買使用后再被侵權的事情也時有發生。2003年,伍延文曾經為廣東某

化妝品公司做過一款化裝品外包裝設計。在該化妝品推向市場不久之后,類似的包裝設計便在同類產品中泛濫起來。而他說自己沒有想到的是,因為該化妝品公司當時沒有對產品外包裝申請專利,有別的廠家先他們一步對產品外觀進行了注冊。結果明明是花錢購買了設計的廠家,產品卻成了“冒牌貨”。“我們做設計的,工作經常是日夜顛倒、廢寢忘食的,有時把自己的神經都顛覆了,好不容易才完成一個作品。侵權事件屢屢發生,我們真的很無奈。從某種意義上說,設計師也是一個弱勢的群體。”伍延文對記者說。

  ●困境:

  維權成本高勝算少

  伍延文告訴記者,從2001年到現在,自己被人家抄襲侵權的作品大概有100多個,但自己還從來沒有因此去打官司維權。

  當被問及為什么不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創作作品的時候,伍延文說,維權成本太高了。設計作品比較特殊,是否抄襲、是否存在侵權問題不好辨認。而且作品被侵權往往不是被完全抄襲,人家將你的作品在細節上稍做改動,就很難鑒定誰是誰非了。還有的時候,發現作品沒經過允許被采用了,去與客戶理論,客戶一口咬定是給過錢的,自己也沒有辦法,只能是吃啞巴虧。真要通過訴諸法律手段來維權,需要花費大量時間、金錢、精力,最后的結果也不一定就是成功的。

  他說,設計師是一個智慧行業,需要激情來工作,尤其是自由職業者,喜歡自由自在。雖然不想被欺騙侵權,但自己不想找太多麻煩,希望把所有的激情投入到創作中去。設計師這個行業的性質以及從業者的個性決定了他們不可能花太多的心思去鉆研法律,如果天天想著保護作品、維權的事情,就很難有激情有靈感來創作了。

  伍延文還告訴記者,作品遭受侵權,對于很多設計師來說是常事。“中國設計之窗”網站最近對深圳設計師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曾經獨立承攬過設計業務的設計師當中90%以上遭受過侵權。因為維權成本太高,勝敗難料,很多設計師往往會像他一樣選擇忍氣吞聲。

  ●寄望:

  行業呼喚法制保障

  “先付款,再創作,這是我現在工作的規則。”伍延文告訴記者。

  雖然不可能花很多時間在研究相關法律和打官司維權上,但現在伍延文對于設計作品

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比以前大有提高。為了保護設計作品,他現在一般會要求客戶先付款再提供設計作品,至少也要先付50%的定金。而且他現在也很少參加招標活動了,因為在行內呆久了,對于設計作品招標侵權的事情知道得太多了。伍延文說,這樣的做法其實也是無奈之舉,雖然要求預先付款能夠對自己的勞動成果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但無形中也會流失掉部分誠實的客戶———因為有的客戶確實是抱著誠懇的態度希望看作品的。不參加招標固然可以降低作品被侵權的可能性,但也與許多真正的好機會失之交臂。

  伍延文說,也不是人人都能夠用他這種方法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在設計行業,客戶不花錢或者先付少量的訂金就可以看到或拿走設計作品的情況是很普遍的。只有大公司或者在資深設計師才能要求先付款再提供作品。許多中小公司、設計師為了搶單賺錢,總是同意先提供設計后付錢,這樣就很容易被客戶鉆空子,當作品交出后拿不到錢,設計師很容易陷入被動的境地。“除了自己多留個心眼外,我們設計創作行業最需要的還是具體的法律制度和相關機構來保護。”伍延文說。他說希望國家能夠對行業予以具體的法律規范,這是行內人的心聲。在2005年上半年,深圳曾舉行過一次“設計師萬人簽名活動”,簽名設計師上書全國人大,呼吁立法保護設計作品知識產權。伍延文還說,希望相關的機構比如設計協會、廣告協會也能切實負責發揮功效,倡導健康的行業競爭風氣,樹立利于保護設計師的行業規范,在保護設計師權益方面多做工作。

  人物名片

  伍延文,男,1971年生,湖南人,現居廣州,國際知名廣告及包裝設計師。擁有十一年任職廣告公司(包括4A公司)創作總監的經驗,現為廣東省包裝設計委員會會員,北京首都企業形象研究會首批會員CCII和注冊設計師,國際商業美術設計師協會和國家勞動部門平面設計專業高級設計師,湖南楚浦藝術學院客座教授。

  曾獲中南之星與廣東之星銅獎、2004年澳門回歸五周年海報征集入選獎、2010年上海世博會會徽征集入圍獎、華藝時空首屆國際華人中青年美術展覽作品獎銅獎等。部分作品入選《中國創意百科》、《包裝與設計》、《廣東設計年鑒》、《中國設計年鑒》、《當代世界藝術精粹》等,部分作品被廣東省美術館收藏。

  曾參加中國與丹麥文化交流、全國巡回藝術展等。

  (小亞/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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