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
2006年1月10日
2005年10月底,國家統計局組織進行了第五次全國群眾安全感抽樣調查。現將調查的主要結果公布如下:
一、調查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抽取了967個縣(市、區)中的5302個鄉、鎮、街道,10431個村(居)委會,共調查了104107個家庭,每個家庭隨機抽取一名16歲以上的人員。
二、群眾對公共安全的感受情況
對于目前的社會治安環境,認為“安全”的人占被調查人員總數的37.1%,認為“基本安全”的占54.8%,認為“不安全”的占8.1%。與2004年相比,認為“安全”的比重上升了2.6個百分點,認為“基本安全”的下降了1.6個百分點,認為“安全”和“基本安全”的占到91.9%,比2004年上升了1個百分點。
在影響群眾安全感受的問題中,被調查人選擇“刑事犯罪”的占30.9%,選擇“公共秩序混亂”的占31.9%,選擇“交通事故”的占28.2%,選擇“火災”的占9%。與2004年相比,選擇“刑事犯罪”的下降了2.1個百分點,選擇“公共秩序混亂”的上升了0.6個百分點,選擇“交通事故”的與2004年持平,選擇“火災”的上升了1.5個百分點。
三、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評價情況
(一)關于所在地的社會治安狀況
被調查人選擇“好”的占34.1%,比2004年上升了2.9個百分點;選擇“一般”的占59.8%,下降了2個百分點;選擇“差”的占6.1%,下降了0.9個百分點。
被調查人認為當地治安狀況“有明顯好轉”的占45.3%,比2004年上升了4.6個百分點;認為“和以前一樣”的占48.6%,下降了2.9個百分點;認為“比以前差”的占6.2%,下降了1.7個百分點。
(二)對于某些特殊場所的治安秩序狀況
被調查人認為“學校周圍”治安秩序狀況“好”的占44.3%,“一般”的占40%,“差”的占6.7%,“不了解”情況的占9%。
被調查人認為“鐵路車站碼頭”治安秩序狀況“好”的占17.9%,“一般”的占34.6%,“差”的占10.3%,“不了解”情況的占37.2%。
被調查人認為“大企業周邊”治安秩序狀況“好”的占17%,“一般”的占25.8%,“差”的占3.8%,“不了解”情況的占53.4%。
被調查人認為“公共場所”治安秩序狀況“好”的占21.1%,“一般”的占41.1%,“差”的占8.5%,“不了解”情況的占29.3%。
(三)關于對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
被調查人認為打擊“有力”的占42.5%,比2004年上升了3.4個百分點;認為“不太有力”的占48%,下降了2.3個百分點;認為“不力”的占9.5%,下降了1.1個百分點。
(四)關于治安崗亭(或門衛室)和治安巡邏隊的配備狀況
被調查人住地附近有“治安崗亭或門衛室”的占30.5%,沒有的占69.5%;有“治安巡邏隊”的占52.6%,沒有的占47.4%。
四、群眾最關注的社會問題
在群眾最關注的社會問題中,被調查人員選擇“社會風氣問題”的占18.5%,比2004年下降了0.3個百分點;選擇“就業失業問題”的占15.4%,下降了1.3個百分點;選擇“腐敗問題”的占12.6%,下降了1.7個百分點;選擇“教育問題”的占16%,上升了1.4個百分點;選擇“工資待遇問題”的占7.5%,下降了0.9個百分點;選擇“社會治安問題”的占17.5%,上升了0.4個百分點;選擇“住房問題”的占4.4%,上升了1個百分點;選擇“征地搬遷問題”的占2.3%,上升了0.3個百分點;選擇“環保問題”的占5.8%,上升了1.1個百分點。
另外,當家人遇到矛盾糾紛時,選擇找“社區協調組織”解決的占69.9%,選擇找“政法機關”的占9.5%,選擇找“政府有關部門”的占10.2%,選擇找“其他”渠道的占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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