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見死不救”是個偽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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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1日 00:00 中華工商時報 | |||||||||
在一個全國規模的會議上重點強調醫院不得“見死不救”,看是一種嚴肅,其實深思一下,就覺得這種強調讓人哭笑不得,見死要救,這不僅是對醫院的起碼要求,也是古今中外一個做人的起碼道德,對人來說就像要尊老愛幼,要維護公德,甚至可以說不要殺人放火一樣。即使在兩軍對陣的戰場上,看到一個敵人奄奄一息,也要首先將其救治下來,如果這個時候,部隊要是“看著敵人流血而死”都是不人道的一個表現。
就因為這是做人的起碼道德,所以根本也用不著強調,換一種話說,現在開會強調不能“見死不救”,那么什么時候允許過可以“見死不救”呢?我們的道德沒有允許過,我們的法律和條規更沒有允許過,而是在市場經濟下受經濟所限,道德和倫理的滑坡所致,現在并不是醫院單單在“見死不救”,社會上也經常出現“見死不救”的事情,因此,要讓大家都能形成見死必救的理念,除了要加強宣傳教育外,還必須有一定的法律條規做保證,有一定的經濟實力相支持,那樣才能形成見死必救的好局面。 根據以往醫院那些“見死不救”的事例我們可以看到,醫院醫生并不是個個都是“冷血動物”,他們也想救,但怎么救?醫院現在已經推向了市場,他們不僅自己要靠經營生活,甚至還要為地方創造效益,根據廣東省衛生廳負責人的話說,有的地方公務員還要靠醫院發工資,有的甚至還要從醫院抽調大量資金“發展地方經濟”,可想而知,像這些地方的醫院為了“公益事業”已經不堪重負了,要是再讓其出錢出力救治那些“一窮二白”的人,無疑是“逼”他們,而且一旦口子一開,社會上不僅需要“救”的人很多,甚至有些有錢無德的人也會借機耍賴。 現在會議強調各地都要建立一些“平價醫院”,不管是“平”也好,富也好,總歸還是有價,有價就是杠桿,它可以給那些相對貧困的人看病帶來福音,但對那些有病無錢的人照樣還是一道門檻,醫院照樣可以有理由“見死不救”,讓地方政府設立救助基金,按照常規,這筆基金有可能還要從地方醫院的“效益”中支出,從醫院的角度來說,錢還是自己出的,自己救助一人,單位還是要承擔一部分壓力,這種辦法能起到多大的效果還是不容樂觀。 我們是一個大家庭,有一個人無助的死去,我們的社會就增加一份恥辱,而醫院在這里面往往起到主要作用,因此,我們必須改變一種理念,那就是應該把“公益性質”還給醫院,不能再把醫院當成一種“企業”了,也不能把“經濟效益”作為衡量醫院的杠桿,政府部門不僅不能向醫院要效益,還要加大醫院投入,雖然這次會議已經把不得見死不救當成一項紀律,但如果我們不改變過去的觀念,沒有嚴明的法律和條規做保證,僅靠現在的一紙文件還是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從“見死不救”到“見死必救”不僅是一種觀念的改變,更應該看成也是一種傳統道德的回歸,維護這種美好傳統,要有道義的支持,更要有經濟的支持,而經濟的支持就要依靠我們政府部門了,國家雖然暫時還不可能讓群眾個個都能享受到醫療保險,但我們是不是應該讓那些現在還相對貧困的人們首先“享受醫療保險”,按照原來“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政策,我們的醫療政策就應該向他們傾斜,讓看不起病的人首先看得起病,這比單純給醫院施加壓力更要有用得多。 (11G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