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提出十一五稅收發展與改革三大目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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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8日 18:45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1月8日電 (記者 陳二厚)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8日表示,“十一五”時期,全國稅務系統將努力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深化稅收改革,提高稅務系統執政能力建設,使稅收改革和發展取得新的成就。 在8日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謝旭人說,為更好地發揮稅收籌集財政收入和調節經濟、調節分配的作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大的財力保證和有效的支持,“十一五”
一是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確保稅收收入隨著經濟發展穩定較快增長。努力做到執法規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會滿意。保持稅收收入與經濟協調增長,稅收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進一步提高,征稅成本和納稅成本逐步下降,納稅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二是通過深化稅收改革,落實各項稅收政策,使稅收制度、征管體制和內部管理機制逐步完善,稅收調節經濟和調節分配的作用得到有效發揮。稅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稅制體系比較科學。稅收征管體制不斷完善,為提高稅收征管水平提供可靠保證。內部管理改革進一步深化,行為規范、運轉協調、管理高效、服務優良、公正廉潔的稅務行政管理體制逐步形成。 三是加強稅務系統執政能力建設,增強依法執政、科學執政、民主執政的意識,推進依法治稅,深化稅收改革,強化科學管理,加強隊伍建設。廣大稅務干部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明顯提升,稅務部門形象有新的改善。 謝旭人說,要實現上述目標,必須將科學發展觀落實到稅收的每個環節,重點抓好推進依法治稅,深化稅收改革,強化科學管理,加強隊伍建設等四項工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