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在各大賣場都看到,很多消費者都忙著去換積分的禮品。據悉,廣州各大賣場在普遍推行會員卡制后,消費者在該賣場消費時即可累計積分,積分在一年結束時清零,并可換取禮品。
但是,不少消費者向記者反映,排了半天隊,往往換來的禮物根本不能用。經常逛街購物的胡小姐告訴記者,按照往年的經驗,她換禮物時往往換來一些質量低劣的東西。如
:有一次換來的喝水的塑料杯有股怪味;還有一次換了個很“過時”的絲巾,回去才發現絲巾已經爛了一個小洞……
換回來的東西由于質量差,還經常出問題。牟先生告訴記者,前幾天他在某大型連鎖超市憑年終積分換了一個電水壺,電水壺總燒不開水,拿回去要商家退換,“他們說贈送的禮品不保證質量。”
而年終歲末,為了拉動人氣,廣州不少百貨商場紛紛推出各種返券促銷,讓利幅度如此之大,讓很多市民紛紛扎進商場購物。業內人士指出,返券消費具有一定的誤導性,消費者欠考慮就會導致被動地重復購物,增加購物成本,浪費購物時間,因此市民要謹慎理智對待返券消費。
但是細看“返券消費”的背后,我們可以發現不少貓膩。如某商場滿1000元返100元代金券,而商品的價格設定為1999元,使原本看似九折的優惠變成了九五折。在天河某百貨,一品牌的鞋子打8.8折,并買100送60的現金券,于是一雙原價680元的鞋子,打折之后598元,并得到300元的現金券,但在該品牌的專賣店,只要340元就可以買到同款鞋子。也就是天河的商場以讓利42元的方式多賺取258元的現金銷售。此外,“返券”限制很多,諸如限品牌、限數量、不開足額發票、返券不找零等等。
本報記者安妮
(Robby/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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