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商報訊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國外投資者對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和股改后新上市公司兩類對象進行戰略投資,可以采取有條件的定向發行和協議轉讓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這是商務部、證監會、國稅總局、工商總局、外管局近日聯合發布的《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作出的規定。
作為股權分置改革的配套政策,2005年11月商務部與證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上市
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涉及外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境外戰略投資者可購買已股改公司A股股份。新頒布的辦法進一步對外資戰略投資的方式進行了界定。
《辦法》規定,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三年內不得轉讓;投資者應嚴格遵守行業禁入和投資比例限制。
《辦法》將于1月30日正式實施。
股權激勵政策率先向G股公司開閘
時代商報訊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發布,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遵照《辦法》實施股權激勵。與之前的征求意見稿相比,《辦法》主要的修改包括:明確規定激勵對象不包括獨立董事;取消股票來源中新股發行時預留股份這一渠道,將原稿中的“股票激勵”提法修改為“限制性股票”。
中國證監會通知稱,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遵照《辦法》實施股權激勵。
年報必須披露清理資金占用情況
時代商報訊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 滬深交易所昨日發出補充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在2005年年度報告中披露清理資金占用情況。董事會在審議年報時,應將清理資金占用事項作為單獨議案予以表決,全體董事必須簽字。上市公司制訂的清欠方案不能確保在2006年底徹底解決資金占用問題的,交易所將要求公司重新制訂方案。
通知明確,上市公司存在資金被占用情況的,應當在年報披露前制訂具體的清欠方案,列明采用現金清償、紅利抵債清償、股權轉讓收入清償、以股抵債清償、以資抵債清償等清償方式的具體金額,確保在2006年底之前徹底完成占用資金的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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