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開講:擴充弱者權利是現代文明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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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4日 16:33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正在審議的幾部法律草案,頗有些令人眼前一亮的條款:“不簽書面合同,勞動者也受法律保護”,“用人單位招工不得收取押金扣留證件”……這是勞動合同法草案中的一些內容;“行政強制執行不得在夜間和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機關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行政義務”……這是行政強制法草案中的內容。(《大河報》12月26日)
我以為,這些條款的出現,當是立法理念中“擴充弱者權利”原則得以確立的標志。這里所說的“擴充弱者權利”,是和“樹立強者權威”相對而言的。擴充弱者權利就意味著對強者威權的削弱。從歷史的角度看,在立法中貫徹這一理念,是一種巨大的進步。 世上永遠都會有利益相比方的抗衡,而且抗衡者之間總會有強者和弱者之分。所以世界上既充滿著強者和強者的對抗,也充滿著弱者與強者的對抗。如何看待強者和弱者之間的差距,以怎樣的方式讓二者的對抗達到一種適度平衡,決定著社會秩序的協調程度。 近幾年,勞資雙方的矛盾日益突出,“血汗工廠”越來越多,許多打工者境遇越來越悲慘幾乎成為包身工,究其原因,就是因為當前的勞動法對勞動者———勞資雙方中的弱者———保護不夠的結果。進一步說,在國企改制過程中,獲利最大的往往是企業領導層;在諸多的拆遷糾紛中,受損的往往是被拆遷戶;在物業糾紛中,往往是業主反倒無可奈何……這都是法律保護不僅沒有向利益相對方中的弱者傾斜的結果。 所以,勞動合同法草案、行政強制法草案中,明確將法律砝碼投向利益相對方中的弱者的做法,付諸實現,實在是具有著非同一般的意義———這是向真正法治文明的又一次巨大邁進。 郭之純 (觀宇/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