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郵購消費陷阱
■肖曉
如果在街邊的小廣告上看到“一臺便攜式4英寸液晶電視只要140元”,可能許多人都不會相信,但如果在一家著名雜志上看到,大家就會當真。四川創世緣科技公司在著名雜
志上刊登了這條廣告,結果全國數千消費者信以為真把錢寄出去,全部上當受騙。
一位曾在郵購公司工作過的女士透露,目前許多郵購公司主要的“業務”便是吸引一次性消費,大量異地消費者上當后,由于路程太遠,一般不會為幾十元太較真。
相關人士提醒消費者,選擇郵購商品時一定要通過當地工商部門核實企業是否具有合法的經營資質和經營范圍等;選擇郵購商品前,應對經營者的售后服務、違約責任及其他承諾進行確認;不要購買國家明令禁止生產和銷售的各種產品;學會通過各種已知信息判斷郵購公司的可信程度;當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向經營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舉報,并向當地消委會投訴,甚至向公安機關報案。
詐騙出新招機票變廢紙
■王維娜
近日,一位消費者為朋友代訂昆明到北京4張往返機票,到機場換登機牌時,卻被告之是廢票。原來是A航空服務公司的業務員到B航空服務公司出了票,未將票款交給B航空服務公司就逃之夭夭,B航空服務公司遲遲收不到票款,不得已而將機票作廢。由于送票人不是航空服務公司的業務員,致使投訴無法處理。
消協人士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飛機(火車、汽車)票,一定要認真看清乘機(車)日期、時間、票價,落實售票單位資格,當不能確認出票單位業務員身份時,切莫輕信送票人。
《市場報》(2005年12月30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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