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勞務派遣企業準入門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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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9日 06:08 中國青年報 | |||||||||
本報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程剛)在分組審議勞動合同法草案中,很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均建議,應降低勞動力派遣單位的準入門檻。 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勞動合同法草案,第一次對這種新的用工方式作出了規范。草案規定,以勞動力派遣形式用工的用人單位,注冊資本不得少于50萬元,并應當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主管部門指定的銀行賬戶中以每一名被派遣的勞動
萬學文委員對草案設置的高門檻提出質疑!叭绻幎ㄗ再Y本不得少于50萬元,那么現在這么多的保姆介紹所怎么辦?”他說,現在北京有很多的保姆介紹所,有些還是街道辦的,如果規定50萬元的注冊資本,那么將沒有一個保姆介紹所可以活下去。而且,介紹一個保姆還要存入5000元的備用金,這條規定相當于置保姆介紹所于死地。 路明委員對此也表示反對。他表示,在調研過程中發現,企業根本無法做到這一條。比如北京市“娘家人”勞務公司今年派出去3000人,如果為每個被派遣者交納5000元的準備金,一年就需要1500萬元。買買提明·阿不都熱依木委員也強調,草案制定的標準在西部地區尤其是新疆這樣的欠發達地區來說,門檻過高。 厲無畏委員表示,作為一種新的就業形式,勞務派遣已經形成了很大的產業。很多企業為了降低成本、增強競爭力,將許多非核心業務外包給勞務派遣公司。這種新的形式有利于增加就業機會,應得到扶持和規范。但很多勞務派遣公司都是個人、街道、居委會、村委會所辦的中小企業,資金實力有限!安莅钢贫ǖ母唛T檻可能把相當多的企業扼殺掉,這對勞動者的就業也不利! 常委委員們也強調,在降低準入門檻的同時,也應對勞務派遣企業作出有力的規范和約束,防止這類企業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 為保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草案規定,勞動力派遣單位有責任督促接受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和勞動條件。勞動力派遣單位應當與接受單位訂立勞動力派遣協議,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動者的義務的分擔方式,并將勞動力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的勞動者。勞動者權益在被派遣的工作崗位受到損害的,由勞動力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