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港套取10億資金調回內地繼續當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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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7日 06:06 中國青年報 | |||||||||
本報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程剛)在25日分組審議刑法修正案(六)草案時,多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呼吁加大刑事打擊金融證券犯罪力度,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茂林前不久剛剛參加了中國社會科學院一次有關金融環境和金融安全的會議。來自此次會議的信息顯示,目前國家金融安全方面的問題非常嚴重。號稱“第二國防”的金融安全面臨種種威脅。
王茂林表示,從一些案例看,有些人多次以各種方式騙取銀行的貸款幾百萬元、幾千萬元、上億元,有的甚至高達10多億元,而且還有內外勾結的情況。個別銀行工作人員在貸款過程中吃回扣,這些人膽大包天,由吃回扣慢慢地上升到和其他人勾結起來犯罪。還有的利用工作之便和監管不力的漏洞,通過各種方式把銀行的存款套走。 證券業也存在著很多嚴重問題,對我國金融業和資本市場的發展影響也非常大。但由于法律法規不完善,一些證券違法違規行為不被追究,違法犯罪分子得以逍遙法外。在社科院的這次會議上,一位香港證券業人士說,某人在香港一上市公司套取了股民的7000萬元資金,挪作他用,事情敗露后被判處5年徒刑。此人不服,上訴至香港高等法院。高院審理后認為證據確鑿,此人犯罪問題十分嚴重,為保護股民利益,加重判處有期徒刑8年。 “而內地在香港上市的公司,也有類似問題,甚至有人套取了10個億的資金都沒有依法處理,領導干部調到內地工作就了結了!蓖趺衷诜纸M發言時說。他表示,國內上市公司套取資金的現象也相當嚴重,套取3000萬元、5000萬元的例子很多,甚至套取幾個億資金的情況也有。對這種現象打擊不力,就嚴重侵犯了中小股東及股民的利益。 黃友源和來自香港的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均建議,應加重對上市不披露應當披露的信息或者披露虛假信息行為的處罰,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對金融證券業犯罪行為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勢在必行!蓖趺终f,此次刑法修改,也可以看出立法機關希望通過修改刑法加強金融證券犯罪打擊力度,在14項修改內容中,有6條涉及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有2條涉及嚴重損害上市公司和公眾投資者利益的犯罪,還有1條涉及商業賄賂行為的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