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市場秩序在商業賄賂的腐蝕下頻頻陷于混亂,乃至商業賄賂成為一種“行規”時,我們需要關注的就不只是市場交易的公平問題,而是更廣泛的社會正義問題。
“從明年開始,中央將加大力量,把治理商業賄賂作為我國反腐敗工作的重點”———這是近日在中紀委、教育部、國家工商總局共同組織的“反商業賄賂與中國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研討會”上,有關人士透露的消息(12月20日《中國青年報》)。
正如一些分析人士所指出的,在我國的不少行業,商業賄賂已成行業運行的潛規則。如果不及時治理,商業賄賂引發的市場腐敗將成為我們經濟發展的瓶頸。基于此,與會專家認為,商業賄賂已成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大敵。
深入剖析商業賄賂的危害性,不能僅囿于經濟層面。雖然從形式上看,商業賄賂表現為一種以利誘方式進行的交易行為,損害著平等、開放的市場交易秩序,但這樣一種公平秩序,不僅是屬于市場的、經濟的,它同樣也屬于社會本身,它事關包括政治、法律在內的整個社會秩序的價值核心。正如人們通常所說,“市場經濟和社會法治是一枚硬幣的兩面”。因此,當市場秩序在商業賄賂的腐蝕下頻頻陷于混亂,乃至商業賄賂成為一種“行規”時,我們需要關注的就不只是市場交易的公平問題,而是更廣泛的社會正義問題。
在一些地方的經濟發展過程中,為什么商業賄賂行為如此活躍?在我看來,根源在于對公共權力缺乏有效的制約,在官場與商場之間,依然存在某些模糊地帶。
應當承認,這些年來,在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各地做了大量建章立制的工作,政府理應提供公共服務的理念也逐漸深入人心,但同時,我們也不能否認,與迅速發展的經濟相比,一些地方政府職能的轉型依然滯后,權力與市場的關系還沒有理順。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在做著一些自己不該做的事情,以權力直接干預經濟事務;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自己該做的一些事情又沒有做,或者沒有做到位,如某些事關經濟健康發展的公共服務處于匱乏或低水準狀態。
以此為視角,對于商業賄賂為什么在“醫療、電信、金融、建筑等行業表現最為普遍”的原因,我們也應該清楚了———無論是帶有壟斷性質的行業,還是改革定位、管理較為混亂的領域,之所以能成為商業賄賂的“沃土”,原因就在于它們始終沒有厘清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
說到底,商業賄賂破壞的是公正的社會秩序,它不僅是經濟發展的大敵,更是社會法治、正義的大敵。要清除商業賄賂,不僅需要從市場經濟層面加強治理,更要上溯到公共權力的源頭,從規范權力與市場的關系做起。惟有如此,才可能真正實現政府職能從經濟建設型向公共服務型的轉型。
(張貴峰)
(曉航/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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