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稅征收條例廢止在即 中國城鄉稅制走向統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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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6日 03:0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上海證券報 記者 吳占宇 北京消息記載顯示,公元前594年魯國開始征收農業稅。從那時起,中國農民繳納農業稅這一“皇糧國稅”已經綿綿延續了2600年。而在2005年的最后幾天,農業稅這一“皇糧國稅”即將被徹底取消。
25日,出席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的人員在分組審議關于廢止農業稅條例的決定草案時表示,為推進以工補農、以城帶鄉,適時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依法取消農業稅非常必要,建議將關于廢止農業稅條例的決定草案經審議后提請本次會議表決。這一草案建議,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十六次會議于1958年6月3日通過的農業稅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有關負責人介紹說,50多年來,我國財政收入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到2005年,全國的農業稅及附加只有約15億元,只占全國財政總收入3萬億元的0.05%。因此,“取消農業稅,對全國財政減收的影響微乎其微。”此前,在一次論壇上,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說,對農業稅的取消,“這是統一城鄉稅制的開端、起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