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非流通股股東的書面
委托和要求,決定召開公司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以下簡稱: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事項。現將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時間:2006年1月23下午1:30時
網絡投票時間:2006年1月19日-2006年1月23日期間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清華同方科技廣場C座三層
3、股權登記日:2006年1月11日(星期三)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方式:相關股東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公司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向流通股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流通股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6、參加相關股東會議的方式:公司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委托董事會投票(以下稱“征集投票”)和網絡投票中的一種表決方式。
流通股股東網絡投票具體程序見本通知第八項內容。流通股股東委托董事會投票具體程序見《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投票委托征集函》。
7、提示性公告: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召開前,公司將發布兩次相關股東會議提示性公告,兩次公告時間分別為2006年1月9日,2006年1月16日。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該方案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并須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會議出席對象
1、凡2006年1月11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均有權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及參加表決;不能親自出席會議的股東可書面委托授權代理人出席和表決(被授權人不必為本公司股東),或在網絡投票時間內參加網絡投票。
2、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保薦人代表和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公司股票停牌、復牌事宜
1、公司股票將于本次相關股東會議通知公告日起(即2005年12月23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1月6日復牌。公司董事會最晚將在2006年1月5日之前(含當日)公告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溝通協商的情況、協商確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請公司股票于公告后次一交易日復牌。
2、如果公司董事會未能在2006年1月5日之前公告協商確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將刊登公告宣布延期或取消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并申請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復牌。
3、公司股票于本次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06年1月12日)起停牌至改革規定程序結束之日止,如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未通過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會將申請公司股票于公告次日復牌。
五、流通股股東具有的權利和主張權利的時間、方式和條件
1、流通股股東具有的權利
流通股股東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權利,并享有知情權、發言權、質詢權和就議案進行表決的權利。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的規定,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所審議的《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并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流通股股東主張權利的時間、方式和條件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規定,本次相關股東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委托董事會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流通股股東可在上述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對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議案進行投票表決。流通股股東網絡投票具體程序見本通知第八項內容。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的規定,上市公司相關股東會議審議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該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應當向流通股股東就表決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權。為此,本公司董事會同意作為征集人向全體流通股股東征集對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事項的投票權。有關征集投票權具體程序見本公司2005年12月23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東可選擇現場投票、征集投票和網絡投票中的任意一種表決方式,如果重復投票,則按照現場投票、征集投票和網絡投票的有限順序擇其一作為有效表決票進行統計。
(1)如果同一股份通過現場、網絡或委托董事會重復投票,以現場投票為準;
(2)如果同一股份通過網絡或委托董事會重復投票,以委托董事會投票為準;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會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為準;
(4)如果同一股份通過網絡多次重復投票,以第一次網絡投票為準。
3、流通股股東參加投票表決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護自身利益不受到損害;
(2)充分表達意愿,行使股東權利;
(3)如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獲得本次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則不論流通股股東是否參與或是否投反對票,只要其為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日登記在冊的股東,均需按本次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的決議執行。
六、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溝通協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會為本次股權分置改革設置熱線電話、傳真、電子信箱、公司網站、走訪投資者等多種形式。協助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就改革方案進行溝通協商。
七、參加現場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手續
(1)法人股東應持股東賬戶卡、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出席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
(2)個人股東須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授權代理人持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股東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
異地股東可采用信函或傳真的方式登記。
2、登記時間:2006年1月19日-20日的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記地點及授權委托書送達地點:
地點: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王莊路1號清華同方科技廣場A座29層
郵政編碼:100083
熱線電話:010-82399888
傳真:010-8239976582399970
聯系人:孫岷、張園園
八、參與網絡投票的股東的身份確認與投票程序
本次相關股東會議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向流通股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網絡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關股東會議通過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06年1月19日至1月23日期間交易日上午9:30-11:30時,下午1:00-3:00時,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證券交易所新股申購業務操作。
2、投票代碼
滬市股票投票代碼滬市股票投票簡稱表決議案數量說明
738100同方投票1A股
3、股東投票的具體程序為:
(1)買賣方向為買入;
(2)在“委托價格”項下填報相關會議議案序號,1元代表股權分置改革的議案,以1元的價格予以申報。如下表:
議案申報價格
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1元
(3)在“委托股數”項下填報表決意見,1代表同意,2代表反對,3代表棄權。例如,股東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申報如下:
投票代碼買賣方向申報價格委托股數
738100買入1元1
4、注意事項:不符合上述程序要求的申報將作為無效申報,不列入表決統計;對同一議案不能多次進行申報,多次申報的以第一次申報為準。
九、董事會征集投票權程序
1、征集對象:本次投票權征集的對象為截至2006年1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流通股股東。
2、征集時間:2006年1月12日至2006年1月22日期間的上午8:30-11:30時,下午13:00-17:30時。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權為董事會無償自愿征集,征集人采用公開方式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發布公告進行投票權征集行動。
4、征集程序:詳見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投票委托征集函》。
十、其他事項
1、出席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現場會議的所有股東的食宿費用及交通費用自理。
2、網絡投票期間,如投票系統遇到突發重大事件的影響,則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進程按當日通知進行。
特此公告
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5年12月23日
附件:
授權委托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單位)出席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并代表本人(本單位)依照委托指示對議案投票。本人(本單位)對于有關議案的表決未做出具體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決定對該議案投同意票、反對票或棄權票。
本人(本單位)對本次相關股東會議議案的表決意見如下:
序號審議事項贊成反對棄權
1《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注:請根據股東本人的意見對審議事項選擇贊成、反對或者棄權并在相應欄內劃“√”。多選的視為無效;未做選擇的,視為同意受托人在現場的投票選擇。)
本項授權有效期:自簽署之日起至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結束。
委托人簽名(法人股東由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法人股東請填寫營業執照注冊號):
委托人股東帳號:
委托人持股數:
受托人簽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簽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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