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實施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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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1日 02:1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上海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l股權分置改革的方案為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股票為3.2股。 l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A股股權登記日為2005年12月22日 l復牌日:2005年12月26日,本日股價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度限制 l對價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12月26日 l自2005年12月26日起,公司股票簡稱由“上實發展”改為“G實發展”,股票代碼“600748”保持不變 一、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股東會議情況 上海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05年12月16日下午,網絡投票時間為2005年12月14日至16日期間的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表決結果公告刊登在2005年12月19日的《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內容 1、方案實施的內容:股權分置改革的方案實施為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股票為3.2股。 2、非流通股股東承諾: (1)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的十二個月之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2)在前項承諾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5%,在24個月內不超過10%; (3)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達到公司股份總數1%的,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間無需停止出售股份。 3、對價安排執行情況表 序號執行對價安排的股東名稱執行對價安排前本次執行數量執行對價安排后 持股數(股)占總股本比例本次執行對價安排股份數量(股)本次執行對價安排現金金額(元)持股數(股)占總股本比例 1上海上實際(集團)有限公司430,571,62273.28%50,230,406-380,341,21664.73% 三、股權分置改革具體實施日期 1、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2005年12月22日 2、公司股票復牌日:2005年12月26日,本日股價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度限制、不納入指數計算 3、對價股份上市流通日:2005年12月26日 四、證券簡稱變更情況 自2005年12月26日起,公司股票簡稱改為“G實發展”,股票代碼“600748”保持不變。 五、股權分置改革實施辦法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實施對象為“股權登記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 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方案的股票對價由上海證券交易所通過計算機網絡,根據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持股數,按比例自動計入帳戶。每位股東按送股比例計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數點后尾數大小排序向股東依次送一股,直至實際送股總數與本次送股總數一致,如果尾數相同者多于余股數,則由電腦抽簽派送。 六、股權結構變動表 股份類別股份情況變動前變動數變動后 非流通股國有法人持有股份430,571,622-430,571,6220 非流通股合計430,571,622-430,571,6220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國有法人持有股份0+380,341,216380,341,216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合計0+380,341,216380,341,216 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A股156,970,021+50,230,406207,200,427 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合計156,970,021+50,230,406207,200,427 股份總額587,541,6430587,541,643 七、有限售條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預計時間表 序號股東名稱所持有限售條件的股份數量(股)可上市流通時間承諾的限售條件 1上海上實(集團)有限公司380,341,2162006年12月26日占總股本5%的股份可通過上市掛牌流通 2007年12月26日占總股本10%的股份可通過上市掛牌流通 八、其他事項 1、有關咨詢辦法: 公司辦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金鐘廣場33層 郵政編碼:200021 電話:021-53858859 傳真:021-53858879 聯系人:闞兆森、陳建梅 2、財務指標變化: 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總股本不變,公司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每股收益等財務指標全部保持不變。 九、備查文件 1、上海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的公告; 2、上海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 3、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上海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權分置改革之保薦意見; 4、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關于上海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上海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