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講臺]太陽能產業迎來好機遇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9日 17:13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可再生能源法》將于2006年1月1日實施,配套優惠措施即將出臺 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實施,相關配套措施也將很快出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員1日說,關于電價的相關措施已經基本制訂完畢,預計將于今年年底如期下發。業內專家認為,這預示著我國太陽能產業將迎來一個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
可再生能源是指從自然界獲取的、可以再生的非礦石能源,目前主要指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等。這類能源基本不產生污染和溫室氣體排放。中國太陽能學會副理事長趙玉文近日表示,《可再生能源法》對可再生能源在強制上網、成本分攤方面做出硬性的規定,并從可再生能源的總量目標、可再生能源的分類上網電價和財政稅收的鼓勵措施等方面確立法律保障。這對太陽能產業是一個極大的利好消息。 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可再生能源處周篁博士在BP清潔能源研討會上說,國家將在可再生能源發電上采取一定的價格優惠措施,以鼓勵其發展。 據介紹,風力發電入網價格將在2005年各地煤電入網標桿價基礎上增加0.23元,生物質能發電入網則增加0.25元。其他可再生能源發電入網,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制訂了相應的價格優惠措施。 此外,周篁說,國家還將在其他方面出臺優惠政策,對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給予支持。 首先,我國將在銷售網絡方面對可再生能源產品進入市場給予一定的支持。比如要求大型能源、電力企業必須購買可再生能源產品等。配套措施中還將包括一定的配額制度。例如,在電力行業,要求電力公司所發電中必須有一定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比例。 在稅收上,對于生物質燃料、可再生能源發電等將給予企業一定的優惠措施,但不同的行業稅率不同。周篁表示,具體的稅率正在制訂中。 他介紹說,我國還將設立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由財政部負責,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共同管理。目前關于資金的具體細節還在研究中,希望年底能有一個結果。 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所長周大地指出,與常規能源相比,可再生能源在經濟性上目前尚不具備競爭力。考慮到我國未來能源結構的優化和能源需求的滿足,我國現階段必須在政策上對有發展前途的可再生能源技術給予扶持。 (宗合) (觀宇/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