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五糧液案”7名被告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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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9日 11:13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假五糧液”案,日前由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共處罰金99.5萬元;其中首犯唐光烈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處罰金75.5萬元。 2001年8月初,被告人唐光烈為銷售假冒“五糧液”酒,冒充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成都辦事處主任,找到被告人梁自如為其私刻稅務局、酒管局等公章及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國春的私人印章,并偽造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成都辦事處的營業執照
翠屏區人民法院根據確鑿的證據,依法判決被告人唐光烈犯合同詐騙、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偽劣產品、非法持有槍支4項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5.5萬元。涉案的梁自如等其他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年至2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并分別處罰金3萬元至10萬元。(丁成杰侯昌忠) (Robby/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