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察:義務不確定的權利就是特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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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9日 10:11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我們聽到過無數個為特權辯護的理由,但廣州地鐵的“反恐需要”還是頭一次。 據媒體報道,廣州地鐵線網票價方案聽證會上,有消費者代表對地鐵公司員工直系親屬享受免費乘坐地鐵的待遇提出質疑。 廣州地鐵公司總經理盧光霖解釋說這是“反恐”的需要,因為“地鐵員工的力量畢
我們聽到過無數個特權辯護的理由,但“反恐需要”好像還是頭一次。讓地鐵公司員工的家屬充當反恐力量,把免費坐地鐵和反恐聯系在一起,我真是佩服這位老總的創造力和“幽默感”。以地鐵家屬有維護地鐵安全義務為由賦予他們免費乘坐地鐵的權利,實在荒謬。 首先,維護地鐵安全根本不是地鐵家屬的義務。且不論地鐵員工本身有沒有和恐怖分子做斗爭的責任,單單“員工不夠家屬湊”的邏輯就很成問題。按照這個邏輯:維護治安警力不足,警察家屬就該上街抓小偷;衛生醫護人員奇缺,醫生家屬就該下農村救死扶傷;義務教育師資力量不夠,教師家屬就該進課堂傳道解惑。 更為關鍵的是,就算地鐵家屬個個信誓旦旦地自認“擔負起地鐵義務安全員的重要職責”,我們又如何能夠監督他們的履職情況?人們對于軍人免費乘坐公交工具毫無異議,一是因為軍人擔負著保護國家安全的義務,二是這種義務是確定的,具有可監督性。一方面,軍人有軍裝、軍人證等身份標識,便于人們辨認;另一方面,一旦軍人未盡法定義務,自有法律和司法部門懲處。而地鐵家屬們則完全不同。他們完全沒有身份標識,腦門上沒貼上“地鐵家屬”的標記,混在人群當中根本“看不出來”;而且,若是關鍵時刻“豁不出來”,我們在法律中也尋不出處分他們的罰則。簡言之,地鐵家屬所謂“擔負義務安全員”的義務高度不確定,根本無法監督。因此,試圖用免費乘坐地鐵的權利交換地鐵家屬履行義務安全員的職責,結果恐怕是要蝕了本錢。 正如參加聽證會的消費者代表所說,與其聲稱地鐵家屬維護地鐵安全義不容辭,還不如用免票的錢雇傭一支職業的安全員隊伍。廣州地鐵公司的辯解十分荒謬,但并非全無價值。因為,透過那些荒謬的理由,我們清楚地看到了特權的本質屬性。 什么叫特權?那些為某些人獨占、而沒有相應義務或號稱有義務但高度不確定的權利就是特權。用這樣一把標尺衡量現實世界中的種種權利,那些遮蓋著各種各樣偽裝的特權一一顯現出來。其中最多見的,只怕是那些紙面上權利義務對等、但現實中人們無法監督的諸多“法定特權”———它們一概外表光鮮、面目可憎,需要引起人們的警惕。好在,媒體披露廣州地鐵員工家屬免費乘地鐵的消息沒幾日,有關方面便取消了這一特權,也算是聞過改之吧。(毛飛) (曉航/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