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民王先生的一臺進口品牌背投彩電,前些天維修時總共花了600多元,“開機費”就要300元,還不能保證能不能修好。近日,針對家電維修服務行業存在價格不透明、不公開,價格欺詐行為時有發生的情況,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家用電器維修服務明碼標價規定》,定于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樣,像王先生修家電花冤枉錢的現象,明年將不會出現。
維修中心成了贏利大部門
昨天下午記者走訪了長春市幾家大型商場,他們幾乎都專門設立了單品牌維修部或維修中心,但大多沒有明確的價格表。一家維修中心的主任告訴記者說:“我們確實沒有維修價目表,至于維修價格,主要根據維修部位的重要性和元件進價,再加上人工費。”這位主任還透露說:“有些廠家的維修中心每年都是贏利很大的部門。”
維修價格必須張貼
《規定》中家電維修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據經營服務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制定價格。家電維修服務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實行明碼標價,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修理費、上門服務費等服務項目、收費標準、零部件的品名、產地、規格、計價單位、零售價格等,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標明的費用。上門服務的維修人員應當在服務前主動出示與在其經營場所明碼標價內容一致的價目表或價格手冊。
明碼標價可緩解糾紛
長春市消費者協會有關人士認為,雖然還沒有接到相關的通知,電器維修行業明碼標價和公示有利于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人士表示,目前電器維修市場價格混亂,消費者對于電器維修方面的意見很大。一方面是維修單位要開機檢驗才能找出故障,而開機后不管是否維修都產生了開機檢查費。有的維修單位往往事先并不告知消費者這項費用。另一方面,因為零部件的價格無法統一,維修單位開出的價格沒有約束,消費者對更換零部件的價格不認可。該人士表示,在《消法》中服務行業明碼標價是最基本的規定,家電維修自然也不例外。本報記者 李德慶(新聞編輯: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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