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之死”凸顯上市民企監管八大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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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6日 08:05 經濟參考報 | |||||||||
40億資金“黑洞” 上萬畝土地荒蕪 曾經在中國資本市場上叱咤風云的托普如今只能為繼續存活而掙扎。實際上,走在黃昏路上的托普在許多人心里已經死去。12月7日,ST托普淪為股價跌破1元錢的“仙股”,業界分析其今年仍將虧損而被暫停上市。
一個曾經擁有最具活力的民營機制、承載中國軟件業無限希望的明星企業,何以走上今天的末路?“托普之死”留給歷史的不僅僅是40億元的資金“黑洞”和27家軟件園區的上萬畝荒蕪土地,它迫使人們開始反思民營上市公司監管方面的種種“漏洞”。 漏洞之一:大股東“家天下”現象 一位曾供職托普的高管人員說,當年托普如日中天時,等級制度十分森嚴,員工只能“做事”不能“管事”,一切重大決策只能由宋如華“拍板”。對于資本運作這樣的核心事務,宋不惜成立了專門機構,獨立于上市公司之外運行。由于作為托普系實際控制人的宋如華采取的是“一言堂”管制方式,表面規范嚴謹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就變成了一紙空文,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等也統統成了“擺設”,上市公司成了宋如華一個人的“家天下”,其角色也逐漸由數萬股民的“代理人”蛻變成不折不扣的“家賊”。 據中國證監會調查,上市公司托普軟件募集的9億多資金大部分被用于向關聯方購買無形資產或股權。然而,這一筆筆的掏空買賣,在宋的強權控制下,竟然都通過了董事會、股東大會的批準。 漏洞之二:法律“低壓”“壞孩子”不怕 2005年10月,中國證監會對宋如華作出罰款30萬元,永久禁止其進入中國證券市場的處罰決定。 這樣的“違法成本”,對于動輒掏走上億元資金的大股東來說,低得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然而,這卻是當前證券監管部門依據《證券法》所能做出的“最強硬”處罰手段。法律的“電壓”低,“壞孩子”當然不害怕,上市公司利益被普遍侵占也就難以避免。以四川省為例,到2005年6月末,全。叮醇疑鲜泄颈黄浯蠊蓶|及關聯方占用的資金余額高達55億元,其中有6家公司的絕對占用額超過了1億元。 在這種“蠶食”之下,上市公司被一步步掏空,風險一點點加大,逐漸喪失了融資能力、還款能力和持續發展能力,肌體脆弱得如同一堆干柴,只需一點“火星”,便將熊熊燃燒化為灰燼。 漏洞之三:銀行“信息壁壘”催生盲目“搶貸” 當托普頭頂耀眼光環時,這個資本市場的寵兒像磁鐵般吸引了眾多銀行的追捧并爭相搶貸。然而,銀行間貸款信息保密的“行規”讓他們吃了大虧,不同銀行貸款多少互不相知,又無從了解托普系公司的整個貸款、擔保狀況,即使金融風險早已存在卻渾然不知。 宋如華正是利用銀行間的“信息壁壘”,在各商業銀行之間“游刃有余”地打起了太極拳,不斷上演“貸款-擔保、再貸款-再擔!钡馁Y本運作手法。 調查表明,托普系利用上市公司擔保,在全國超過10個省的十幾個城市的十幾家銀行獲取的貸款超過20億元,其中大部分貸款實際上已無法收回。而上市公司托普軟件為關聯單位擔保累計金額超過20多億元,超過其凈資產的300%。 漏洞之四:假“誠信”瞞天過海 托普曾竭力標榜其“誠心樹業”、“百年老店”的理念,但事實證明,它不僅失信于政府、銀行、股民,甚至失信于自己的員工,在“圈錢、圈地”的泥淖中越陷越深,為了達到目的,玩盡假“誠信”瞞天過海的手段。 據調查,2003年1月到2004年6月間,托普軟件共有108筆總金額約22億元的對外擔保,卻沒有按照規定及時披露信息。在此期間,托普軟件與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關聯公司之間進行了金額約21億多元的沒有實質交易的資金劃撥,同樣也沒有披露信息。而從托普軟件上市伊始,他們便開始炒作各種概念,人為地將不可能的業績“做”得紅紅火火,誘使中小股民投資。即使在各地大肆“圈地”時,他們甚至口中還言之鑿鑿地宣稱“我們不是‘圈地’,我們是要做企業”。在后期,托普為了獲得銀行貸款,甚至不惜雇傭擅長模仿筆跡的“高手”偽造董事會文件。 漏洞之五:預警機制缺失延長資金“蒸發期” 在托普系破滅前后,企業管理已一片混亂,大家拼命地為自己撈錢、撈物,揮霍浪費比比皆是,財務把關不嚴,幾個人出差一次就報銷十幾萬元的差旅費,50萬元的現金在沒有任何憑證的情況下竟被提走。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企業“最后的瘋狂”未能引起有關監管部門、銀行以及中小股民的警覺,沒能及時地控制資金流向,錯過了降低損失的時機,延長了企業資金的“蒸發期”,使資金“黑洞”被越掏越大。 “據我估計,宋如華帶走的錢可能只有二三億人民幣,其他數以十億計的資金都是在此后化成水滴一點一點地四散‘蒸發’了。”一名曾在宋如華身邊工作過的托普員工告訴記者,“有關監管部門的反應是有些遲鈍了,否則造成的損失也許不會這么大! 漏洞之六:民企“溺愛風”助推“造神運動” 多年來,民營企業以其獨特的機制優勢而被普遍看好并寄予厚望。這種民企“溺愛風”有時卻變成一把“雙刃劍”,挫傷了企業、政府、股民和百姓。 宋如華正是頭頂著“民營”和“高科技”的雙重光環,在全國范圍內開始了其瘋狂的擴張計劃,大肆“圈錢”“圈地”“圈人”。托普所到之處受盡追捧,地方政府奉若上賓,竭盡所能給以優惠政策任其圈地,使托普得以在兩年內圈地1萬多畝;銀行金融機構也扇風助火,爭相搶貸,最終形成20多億貸款“黑洞”;成千上萬的股民盲目跟風,競買托普旗下股票,血本無歸。 這些缺乏理性的“溺愛”互為促進,最終助力宋如華迅速完成了“造神運動”,使托普泡沫越吹越大,直至破滅。 漏洞之七:民企少了非市場體系監管的“防火墻” 對于國有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來說,除了日常的行業監管外,還有組織、人事、財政、黨紀等一系列市場體系之外的監管手段。這些手段在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風險中,往往可以起到一定的“防火墻”作用。 但對于托普這類民營企業而言,這些傳統手段失去了意義和用武之地。在“一股獨大”的民營上市公司中,非市場體系監管這道“防火墻”完全缺失,企業只置身于純粹的資本市場監管體系之下。公司能否正常守法運行,人們只能寄希望于公司治理機制的完善和管理者的個人道德素質,而一旦有一天企業治理機制流于形式,個人道德約束也就難以保證了。既使最后鬧出了“大亂子”,這些掏空上市公司的民營大股東還可以安然出走異國。 漏洞之八:中介服務機構變成“傳聲筒” 在托普“造神”過程中,實際上許多苗頭性問題在其危機爆發前就已有所顯現,但有關中介服務機構漠視失職,不加思辨地簡單“傳聲”,使得托普虛假的泡沫越吹越大。 2000年5月,托普軟件增發時,其業績在一年多的時間里竟狂漲數倍,每股收益高達驚人的0.5元多,按道理證券業內人士一眼就能看出其中“水分”,卻沒有一個站出來質疑其存在的問題,也沒渠道提醒中小股民注意投資風險。而在托普遠遠超過承擔能力大肆向銀行貸款時,也曾有部門或人員發現了其危險,但還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輕松放過了。 當年,曾有券商報告稱,托普增發募集資金9.54億元后,計劃投資項目10個,實際投資總額約5.1億元,效益也不錯?墒堑搅2004年,托普突然報告說這些項目幾乎無一成功。顯然,說假話的不只托普自己。 [相關報道]解讀“托普手法”:民營大股東如何掏空上市公司拖普40億資金“黑洞”折射制度之痛27個產業園全部撂荒 “托普后遺癥”殘局難收[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