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擇分紅保險時,選擇不同的紅利處理方式,保戶所能獲得的利益也會不同。據了解,目前我國市面上的分紅保險的紅利處理方式主要有四種:現金紅利、累積生息、抵繳保費和購買繳清增額保險。
一般來說,保戶會比較樂意選擇現金分紅方式。但專家認為,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每年的分紅金額并不大,為了較小的金額辦理每張保單的支付、領取手續,實在是不劃算。
在分期繳費的情況下,抵繳保費與現金分紅的實際效果是一樣的,還可以省去支付、領取手續。累積生息更可以減少小額的支付、領取手續。
據了解,在相同投資收益條件下,現金紅利和購買繳清增額保險所獲得的保額紅利并不相等。比如,一位家長為自己不到1歲的女兒購買了30年期的某分紅保險產品,該保險產品可采用現金紅利或購買繳清增額保險的紅利處理方式。假設現金紅利是100元,購買繳清增額保險轉換成保額紅利時則為440元,是現金紅利的4.4倍。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產品不同或被保險人不同的情況下,現金紅利轉換成保額紅利時的額度是不相同的。而且,保額紅利只有在保戶發生人生風險時才可以領取,但如果保戶需要資金還可以以現金形式領取增額繳清保險的全部或部分現金價值。繳清增額保險部分所具有的現金價值也可以參加紅利的分配。
《國際金融報》(2005年12月16日第二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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