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記者 程勇
劉明康稱,外資投資額已占國內銀行總資本15%左右
北京消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劉明康5日說,銀監會將出臺四大措施繼續鼓勵外資銀行在華業務發展,進一步擴大中國銀行業的對外開放。
劉明康是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我國銀行業改革開放與監管新進展等情況時作上述表示的。
這四大措施分別是:
按照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從12月5日起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將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擴大到汕頭和寧波。同時為鼓勵外資金融機構參與實施我國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經國務院批準,提前向外資金融機構開放哈爾濱、長春、蘭州、銀川、南寧5個城市的人民幣業務,使開放人民幣業務的城市從18個增加到25個。
適當降低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營運資金的要求。將外國銀行分行對各類客戶(包括居民個人)人民幣業務營運資金最高一檔由目前的5億元降低為4億元。將外資獨資、合資銀行在華分行對各類客戶人民幣業務營運資金由目前的3億元降低為2億元。銀監會將根據這些決定,修改“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并于2006年年底前發布實施。
積極研究對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實行更加優惠的準入政策,繼續支持外資銀行在以上地區設立機構、開展業務。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規定,銀監會將在2006年適時調整外資金融機構從中國境內吸收外匯存款的比例。
劉明康說,中國銀行業改革開放正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銀監會始終積極鼓勵吸引合格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參與中資銀行改革重組,并通過發布《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等,為外資參股創造了有利的監管環境。截至今年10月末,已有19家境外投資者入股16家中資銀行,外資投資金額已超過165億美元,占國內銀行總資本的1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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