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菲專利困局與專利意識和策略的欠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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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4日 18:46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廣盛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 劉春泉律師 來源:中國經營報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禽流感對人類是危機,對治療這一疾病有一定療效的“達菲”的專利持有人卻是商機。但在生命和人類福祉面前,聯合國的秘書長呼吁專利權人放棄專利,執行強制許可。
當然,所謂呼吁“放棄”者,是在尊重專利制度的前提下,把主動交到專利權人手里。這是對專利制度的尊重,體現了貴為聯合國首腦的安南秘書長清醒的專利意識。專利制度的初衷和功能就是鼓勵和保護發明創造,可以說專利是人類為了平衡私利和促進科技進步不得不付出的代價。 但是,近日有媒體報道,雖然羅氏號稱制藥工藝十分復雜,國內某些機構業已以驚人的速度完成了對“達菲”的仿制,且已有商家飛赴瑞士與專利權人談判,云云。想來記者寫這類文章的本意大概在于吁請羅氏放棄專利權或者盡快給予許可,殊不知無意之中業已為人家維權提供了情報和線索。說到底,無論媒體還是我們的企業、官員,雖然坐而論道時無不重視專利,但是真正能夠以知識產權意識去思考問題及決策的人恐怕還為數不多。 世界上的專利條約以及各國專利法都不禁止對專利保護的對象進行科學研究,但是未經權力人許可仿制專利產品或者為生產仿制而進行準備,這就有必須提防涉嫌侵權的風險了。 事實上,我們的許多并非技術專家出身的企業老板們可能需要知道專利其實并不神秘,通過審查的要求也并不一定就高不可攀,這就是為什么專利法同時有“異議”和“無效”等系列制度作為配套。所以,既然某些機構能在短短十天內就能破解“達菲”的奧秘,知曉如何仿制,說句外行的話,大概該專利本身并非羅氏所聲稱的那么復雜和莫測高深,既然如此,與其仿制涉嫌侵權,何不進一步深入研究,取得突破后立即申請新的專利呢?其實,除了現在廣泛討論的非常情況下動用強制許可條款,《專利法》中還是有不少策略是可以使用的,比如依照專利法的規定,在后的專利實施依賴于在先的專利的,即便在先的專利權人不同意,也可以向國家申請強制許可,這比在非常情況下不為商業目的而由國家實施強制許可要強得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