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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樂”福娃為哪般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2日 12:33 人民網-市場報

  五個可愛的奧運吉祥物“福娃”形象竟被網友篡改為各種版本———“超女版福娃”、“灌籃高手版福娃”、“葫蘆娃版福娃”、“小新版福娃”、“恐怖分子版福娃”,被篡改的“福娃”竟然多達22個版本。律師表示,網友的行為已涉嫌違法。針對篡改“福娃”形象的“惡作劇”,北京奧組委認為:網友“取樂”福娃的做法不應該。

  美國學者費斯克在其《理解大眾文化》一書中闡釋了“快感”產生的原因,弱勢群
體為“獲得某種權利”,故意制造出某些令他們自己感到舒服的感覺。在費斯克看來,由大眾文化成員制造的這種快感,通常是低級趣味的代名詞。中國網絡上那些“文化劊子手”們,他們為了證明其存在,為了引起網友的關注,不惜破壞代表整個民族、整個國家形象的文化產品。

  這樣的“文化劊子手”,創造的能耐不大,珍惜、愛護、弘揚優秀文化的理念皆無,有的只是糟蹋的本事。這樣的“文化劊子手”多了,我們的民族文化還能有安全感嗎?

  《市場報》(2005年12月02日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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