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規范剎得住汽車降價風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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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2日 08:15 新京報 | |||||||||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由北京市市場協會制定、將于2006年1月1日實施的《汽車銷售自律規范》(討論稿)近來頗受爭議。爭論的焦點在于其中出現了這樣的規定:“禁止經銷商大幅度降價”。 這樣的“自律規范”顯然極易引起爭議,因為像“價格聯盟”之類的事情已在市場中出現過多次,而事實證明,除了掩飾某些市場中人的尷尬以及損害消費者的利益之外,“
在競爭的市場之中,價格由誰定?每一個賣家與買家心里都很清楚,這不是哪個企業或消費者能夠拍拍胸脯敲定的。市場很神奇,在無數個賣家和買家進行無數次買賣之中,價格自然而然就出現在某個位置,并隨著供需關系的不斷變換,價格也隨之不斷波動。這是市場經濟的常識。無視這一點,那么結果不是賣家被市場所懲罰所淘汰,就是市場反過來被破壞被窒息。而在推進市場經濟的潮流之中,“扼殺市場”的惡名誰肯去背呢?所以,即使是“自律規范”的制定者也說:“價格最終還是由市場來調節。我們不希望汽車市場有一個剛性的價格,而這種情況事實上也不可能。” 既然如此,那“禁止經銷商降價”的規定所為何來?“自律規范”的制定者又說,規定的本意并非形成價格同盟,而是要保證經銷商合理的最低利潤,打擊不正當競爭。什么叫“合理的最低利潤”?多大的利潤才是“最低”而又“合理”的?誰來判定?是市場,企業,還是政府?顯然,這是規范制定者所無法回答的。其實,這個頗有點“專業”味道的理由的言外之意就是,要汽車經銷商人人都有錢賺,人人都有飯吃。可是,市場會答應這樣的“好事情”嗎?消費者會選擇養活所有的經銷商嗎?在市場之中,消費者當然選擇那些能讓他們滿意的賣家,而眾多賣家為了取悅消費者,取得更大的市場份額,自然你爭我奪,在價格、質量、服務等多方面展開競爭,最后殺出個“你死我活”來。這就是市場競爭的鐵律,一紙“自律規范”想要架空這條鐵律,恐怕會自討苦吃。 行業不景氣,生意難做,自然算不上好事,但也未必就是壞事。對于市場而言,這是重新洗牌,開啟下一輪繁榮的好機會。市場利潤下滑的時候,也是考驗企業競爭能力的最佳時機。因為當市場旺盛之時,那些不善經營、拙于創新、管理混亂的企業能夠渾水摸魚,分享到一定的利潤而混跡于市場,然而一旦市場不景氣之后,這些企業就原形畢露,難與優質的企業展開競爭、爭奪利潤。由此,市場通過優勝劣汰,激勵企業不斷節約成本、開拓創新,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產品和服務,重新創造市場的繁榮。在這個過程中,如果硬要搞一個“合理的最低利潤”,那就不啻于保護了那些無能的企業,抑制了優秀企業的發展,這是極為不公的。 □錢建強(北京職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