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藥費呼喚獨立醫療監管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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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1日 03:15 深圳商報 | |||||||||
病人住院66天,費用共計139.7萬元。此外,家屬又在醫生建議下,花錢買了400多萬元藥品交給醫院作為搶救急用。550萬沒有挽回生命,哈爾濱卻留下了一樁“羅生門式”的疑案。 家屬拿著單據說,醫院的收費看不懂;醫院給出的答復卻是:不是多收了而是少收了。媒體昨天的報道稱,中紀委和監察部已經著手調查,哈爾濱“天價藥費”事件終于讓人
醫患關系中的信息不對稱是客觀存在的,但是如何對患者一方的疑問做出合理解釋,我們在這個案例中沒有看到醫院一方應有的誠意。 “7月25日輸液輸了78604ml,8月1日輸了69307ml,如果是正常的人,輸液也能輸死,更何況一個病人,誰的心功能有這樣好?”面對家屬的質疑,當事醫院一名醫生的解釋是:從血液治療的角度看,無法判斷是否超量。 66天住院期間,病人還做了588次血糖分析、299次腎功能檢查、397次血氣分析……甚至在病人去世兩天后還開出了兩張化驗單。對于這些,醫院自己的調查組卻給出了“不是多收而是少收”的結論。 這是不是一個公正的結論,現在只能靠中紀委和監察部來裁決。但其中明顯有悖常理的描述卻暴露了醫療領域的監管缺失。 醫院自己的調查組能否就本院醫患糾紛給出公正結論,至少是值得懷疑的,畢竟醫院和調查組是利益共同體。在調查組那里想得到有利于患者的結論,無異于讓調查人員充當告發父母罪行的“逆子”。 家屬寫了100多份申訴信,當中肯定有很多寫給了衛生行政部門,但卻沒有得到回應。現行醫療體制中,政府衛生管理部門基本上既辦醫院又管醫院,集運動員與裁判員于一身。由于在管理上存在隸屬關系,衛生行政部門對下屬醫院出現的醫患糾紛難以做到盡心盡力去調查處理。 一個極端的醫患之爭事件終于要中紀委和監察部出面裁判,反映出醫療體制并未從公共管理的角度拿出系統解決監管難題的方案。哈爾濱天價藥費只是冰山一角,水面之下還有著不計其數的醫患糾紛。如果沒有通暢的、醫患雙方都認可的糾紛解決方法,而是極端到需要驚動中紀委、監察部,作為患者,就醫時還會有起碼的安全感和信任嗎? 建立獨立醫療監管機構,是被時間證明有效化解醫患糾紛的“藥方”。香港醫管局聘請了眾多的全職顧問,這些顧問都是擁有行醫資格的醫生。政府按照市場價格支付其薪酬,這些充當顧問的醫生全部的任務就是監管醫院處理患者投訴。 獨立的機構可以保證獨立的判斷。沒有任何利益瓜葛,獨立監管機構自然能做出不偏不倚的結論,也就不會出現需要中紀委監察部出馬調查的“非常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