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作為鞍鋼新軋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鞍鋼新軋”)唯一的非流通股股東,鞍山鋼鐵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鞍鋼集團”)擬向對價股份的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A股股東每10股支付2.5股股份;擬向派發認購權證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A股股東每10股派發1.5份行權價為3.6元、存續期為366天的歐式認購權證,認購權證的交易簡稱為“鞍鋼JTC1”交易代碼為“030001”。
2、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的股份變更登記日:2005年12月1日;派發認購權證的股權登記日:2005年12月1日。
3、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的對價股份到賬日期:2005年12月2日;權證的到賬日期:2005年12月2日。
4、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的對價股份上市交易日:2005年12月2日;權證上市交易日:2005年12月5日。
5、公司A股股票于2005年12月2日恢復交易,對價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簡稱由“鞍鋼新軋”變更為“G鞍鋼”,股票代碼“000898”保持不變。公司股票該日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限制、不納入指數計算。
6、流通A股股東本次獲得的對價股份與認購權證不需要納稅。
7、認購權證的存續期為自權證上市之日起366日,認購權證的上市有關事宜詳見同日公告的《權證上市公告書》。
一、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股東會議情況
鞍鋼新軋鋼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3日召開的公司2005年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了《鞍鋼新軋鋼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內容
1、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要點
鞍鋼集團向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的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A股股東支付188,496,424股股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的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A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將獲得鞍鋼集團支付的2.5股股份;并向派發認購權證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A股股東派發113,097,855份認購權證,派發認購權證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A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將獲得鞍鋼集團派發的1.5份認購權證,每份認購權證可于行權日以3.60元的價格,向鞍鋼集團購買1股鞍鋼新軋的股份。
2、非流通股股東的承諾事項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東鞍鋼集團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諾。
除法定最低承諾外,鞍鋼集團還做出了如下特別承諾:
(1)鞍鋼集團在本次股改方案實施后所持的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36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2)若在股東大會及監管部門批準的前提下,鞍鋼新軋新增流通A股收購鞍鋼集團持有的鞍鋼集團新鋼鐵有限責任公司100%股權,則鞍鋼集團承諾因此而增持的股份自增持之日起36個月不上市交易或轉讓。
(3)自上述收購事項完成至2010年末,鞍鋼集團持有的鞍鋼新軋股份不低于60%。
(4)鞍鋼集團保證,出現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上述承諾的情況時,將賠償其他股東因此遭受的損失。
鞍鋼集團還做出了如下聲明:
“本集團將忠實履行承諾,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非受讓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擔承諾責任,本集團將不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進程
公司控股股東鞍鋼集團派發的認購權證的上市有關事宜詳見同日公告的《權證上市公告書》。
四、股權分置改革實施辦法
1、對價股份支付辦法
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A股股東支付的股份,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據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的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A股股東持股數,按每10股支付2.5股的比例自動計入賬戶,每位流通A股股東所獲對價股份比例計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的處理方法,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權益分派及配股登記業務運作指引》中的零碎股處理方法處理。
2、權證派發辦法
公司控股股東鞍鋼集團向流通A股股東派發的認購權證,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據派發認購權證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A股股東持股數,按每10股派發1.5份的比例向流通A股股東派發。每位流通A股股東按所獲權證比例計算后不足一份的部分的處理方法,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權益分派及配股登記業務運作指引》中的零碎股處理方法處理。
3、認購權證行權履約擔保的說明
鞍鋼集團已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要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開立了權證的行權專用證券賬戶,并于該賬戶存管了認購權證行權時可能支付的鞍鋼新軋113,097,855股A股股份。
五、方案實施前后股權結構變動
本次股份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前,公司總股本為2,962,985,697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為1,319,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4.52%;流通A股股份為753,985,69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5.44%;H股股份為890,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0.04%。
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公司總股本為2,962,985,697股,所有股份均為流通股,其中無限售條件的股份為1,832,445,871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1.845%(包括無限售條件的A股942,445,871股與H股890,000,000股,分別占公司總股本的31.808%與30.037%);有限售條件的股份為1,130,539,826股(含高管持有的36,25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8.155%。
六、聯系方式
咨詢聯系單位名稱:鞍鋼新軋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室
地址:遼寧省省鞍山市鐵東區南中華路396號
郵政編碼:114003
聯系人:付吉會
聯系電話:0412-6339292、6334293
傳真:0412-6727772
七、備查文件
1、《鞍鋼新軋鋼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
2、《鞍鋼新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公告》;
3、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鞍鋼新軋鋼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之《保薦意見書》及《補充保薦意見書》;
4、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關于鞍鋼新軋鋼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見書》及《補充法律意見書》;
5、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關于鞍鋼新軋鋼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的《法律意見書》;
6、《鞍山鋼鐵集團公司關于鞍鋼新軋鋼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普通股股票之認購權證上市公告書》。
特此公告!
鞍鋼新軋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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