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雙林:稅制改革中可否給地方政府更多自主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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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5日 23:22 新浪財經 | |||||||||
第三屆中國經濟展望論壇第三場討論11月25日晚19:00?1:00舉行,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姚洋,北京大學經濟學院財政學系主任林雙林做客新浪嘉賓聊天室,本次討論的主題是“財稅改革”,以下為北京大學經濟學院財政學系主任林雙林發言觀點: 林雙林:我們的改革應該注意這幾個方面的問題,第一,要增大公共產品的投資份額,減少浪費,要對大型的工程投資進行成本和效益分析。第二,我們應該把我們的稅收不斷
林雙林:應該把這方面建立起來,讓個人捐獻了能夠免稅。一方面是富人直接扶貧,另一方面,還可以使社會和諧。如果窮人看到富人捐獻,他心理也就比較感謝了。像美國,富人捐獻是很多的,我知道一個大富翁,就把所有的財產將來都要捐獻給社會,不給子女,他們的這種捐獻是很普遍的,這樣就使得社會很和諧了,他家的門天天大開著。 另一方面,我們是不是應該發揮地方政府的作用,中央政府現在拿了5%的財政收入,花費只有30%,地方政府普遍是財政困難,越到基層越困難了,因為返還到了基層就越來越難了。怎么樣解決他們的困難?大家是不是可以再討論討論,再研究研究?是不是給地方政府更多的自主權。如果給他一點權利,這個東西就可以討論了,比如說有限的稅收立法的權利,或者讓他發行債務的權利。當然,中國政府是在二十世紀初的時候,地方政府有發公債權利,當時是軍閥割據,地方政府債務泛濫了,抗日戰爭開始,把這個權利收了。當然現在我們的地方政府有稅收立法權,或者有發行公債權之后,可能不按規定辦,這就是有效監督的問題。當然給了他這個權利之后,上下都得嚴格監督管理了,這就是我對中國稅制改革的一些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