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必紅:500多萬元的天價醫藥費是如何出臺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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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5日 07:52 新京報 | |||||||||
據11月24日《新京報》報道,前不久,哈爾濱市一翁姓離休教師因惡性淋巴瘤化療引起多臟器功能衰竭,住院67天,花費了500多萬元人民幣。醫療衛生市場的特殊性和我國當前的醫療衛生體制是造成這種天價的醫療費用的根本原因。 患者與醫療服務提供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是醫療衛生領域的一個重要特征。由于醫療衛生是一個專業性非常強的領域,一般老百姓所能掌握的醫藥衛生知識非常有限。在這種
作為一個完美的代理人,醫生應該以患者的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為患者選擇合理的藥品和診療方案。然而,在市場經濟中,醫生也是理性、自利的經濟人,也有自己的經濟利益。為了最大化自身的利益,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醫生很可能利用自己作為患者的代理人的身份,違背患者的利益,誘導患者進行不必要或過度的醫療消費,這就是供給方的誘導需求行為。如果醫生的經濟利益與病患的醫療消費量相掛鉤的話,那么醫生就很可能違背職業道德,使誘導需求達到驚人的程度,創造天價的醫療費用。在翁姓教師的案例中,醫院讓病人家屬購買了高達400多萬元的昂貴藥品、分解ICU儀器的檢測費、一天之內在病人身上輸液達80000多毫升、輸血達94次,而又不及時給予消費清單,這是一種典型的誘導需求。而且為了獲得經濟利益,在治療翁某的過程中,醫院甚至可能存在造假行為,這就已經不是單純的誘導需求了,而是違法行為。 為了保障患者的權利,防范醫療誘導需求行為對患者造成的損害,最有效也是最根本的解決辦法應當是切斷醫生誘導需求行為和其經濟利益之間的關聯。例如,實行醫藥分家,不允許醫生和醫院從藥品銷售或檢查費用中獲利,就可以使醫生失去了對患者進行誘導需求的動機。然而,我國在實行以市場化為導向的醫療改革之后,政府對醫院的財政補貼逐年下降,為了保障醫院的運營,轉而采用以藥養醫的政策,允許醫院從藥品和診療中獲得適當利潤以維持正常經營。這實際上是為醫療服務提供者進行誘導需求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機制。不少醫院為了提高收入,采用科室核算制或承包制,科室創造的收入除完成上繳醫院的任務外,剩余部分由科室內部的人員支配。為了完成上繳任務,創造利潤,科室往往將利潤指標分攤到醫生頭上,將醫生收入與科室收入相掛鉤。還有一些醫院,甚至采用績效工資制,醫生的收入直接取決于他為醫院創造的利潤。在這種體制下,醫生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很可能不顧患者的利益,違背職業道德,對患者進行誘導需求,開大處方、多做檢查、濫用藥物、濫用手術,使患者的醫療費用飛速上漲。 因此,從醫療衛生市場的特性出發,要從根本上解決老百姓看病貴的問題,還需要徹底改革當前的醫療衛生體制,從根本上切斷醫療服務提供者進行誘導需求的利益動機,并切實完善政府對醫療衛生的補償機制。 □黃必紅(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會保障研究所) |